校园欺凌背后的伤痛与公正缺失

钟健生 2025-01-12 14:41:12

在校园这个本应充满阳光和希望的地方,却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疾首的事件。2024年5月10日20时许,十堰市张湾区阳光书院高三(4)班教室内,王某某的遭遇如同一场噩梦。

当王某某仅仅因为教室一体机的使用权问题,就遭遇於某、党某、李某、杨某四人的共同殴打时,那间教室瞬间沦为暴力的战场。这绝不是普通的同学间冲突,而是一场毫无缘由、充满恶意的攻击。杨某将王某某按倒在课桌上的画面,是如此的残忍与野蛮。他朝着课桌上猛碰王某某的头部,同时掐住他的脖子,还不断用拳头击打头部,每一下都像是对人权和尊严的践踏。而於某也毫不犹豫地加入其中,一同对王某某的脖子和头部进行击打。党某和李某虽未直接进行击打头部这样致命的攻击,但党某将王某某的腰部抓伤,李某将其手臂抓伤,同样是对王某某身体的伤害行为。

他们在施暴过程中喊出的话语更是令人不寒而栗,“今天把教室的前后门关住,把王某某杀了”“你是丹江的,你回去后还要把你杀了”。这种充满杀意的威胁,从一群本该是单纯学生的口中说出,简直是对人性的亵渎。而王某某四次试图逃脱这恐怖的场景,却都被无情地抓回继续殴打,他的上衣被撕破一个大洞,身体的头部、脖子、腰部、腿部等多处受伤,这不仅是身体上的创伤,更是对他精神的一次沉重打击。有关校园欺凌的数据统计显示,在众多校园欺凌事件中,身体伤害往往伴随着严重的心理创伤。据教育心理学专家研究表明,遭受校园欺凌的学生,有超过七成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如焦虑、抑郁、自卑等。王某某的遭遇,无疑是这一数据和研究结论的又一佐证。他作为一个即将面临高考的学生,却要在这个关键时刻遭受如此磨难,就像一只即将展翅高飞的鸟儿,还未起飞就被折断了翅膀。

高考,在中国的教育体系中,是一座几乎所有学子都要攀登的高峰,它承载着无数人的梦想、家庭的期望。王某某也不例外,他多年来的努力学习,都是为了在高考这个舞台上展现自己的实力,去赢得一个美好的未来。然而,这起校园欺凌事件,却如同一记重锤,将他的梦想打得粉碎。

被殴打后的王某某,身体的伤痛让他根本无法集中精力学习。2024年5月12日他到国药东风总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头部损伤,胸壁挫伤,多处浅表挫伤”,这一系列的伤痛就像无形的枷锁,锁住了他迈向高考考场的脚步。在住院期间,他整日整夜处于情绪低落、紧张、焦虑、害怕的状态,根本无法入睡,学习对于他来说已经变成了一种奢望。尽管临近高考时,警方和学校为了顾全大局多次做他家属的工作,他也勉强参加了高考,但由于之前遭受的身心双重打击,他还是高考失利。这失利的背后,是他无数个日夜的刻苦学习化为泡影,是他对未来规划的全部崩塌。

高考失利后的他,并没有从噩梦中醒来,反而陷入了更深的痛苦之中。他依旧紧张、焦虑,失眠的问题依旧困扰着他,日常生活都无法正常进行。于是,他不得不在2024年6月17日入住国药东风茅箭医院住院治疗,这一住就是38天,直到7月25日才出院,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这一诊断结果,表明他可能需要很长时间甚至是一辈子去治愈这次校园欺凌带来的伤痛,他的学生生涯以这样一种悲剧的方式结束,并且这种影响还将延续到他未来的人生道路上。

在这起事件中,警方的处理方式也存在诸多令人诟病之处。案发后,王某某的家属于2024年5月12日就向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报警,并且要求警方调查案件事实经过,封存案发现场的视频资料等证据。这本是受害者及其家属合理且必要的要求,然而警方却以种种理由推诿,不予立案。直到5月14日,经过王某某家属向政府等多部门投诉、反映后,警方才立案调查。

根据我国治安案件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经办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这起案件发生于2024年5月10日,案发后被害人家属即时报警,被告也即时受理了本案,但直到2024年7月26日才作出处罚结果,这明显超过了治安案件的办理期限。这不仅体现了警方在案件处理效率上的低下,更让人怀疑是否存在对案件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而处罚结果更是让人难以理解。在这起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校园欺凌案件中,杨某仅被给予行政处罚500元的处罚,这对于他的行为来说简直是微不足道的惩戒。而党某、李某、於某三人竟然不予行政处罚。在公共场所教室内,当着其他同学的面,这四人轮流对受害人王某某实施殴打,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典型的校园欺凌,并且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这样的处罚结果显然是不合理的,无法体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阳光书院作为学校,在这起事件中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学校对肇事学生管理不到位,这是校园欺凌事件能够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学校本应是一个培养学生良好品德、构建和谐人际关系的地方,然而却因为管理的缺失,让这样的暴力事件发生在教室之中。

更为严重的是,在案发后,阳光书院竟然违法删改监控视频材料。根据受害者多方了解,阳光书院的所有教室内监控,均为全方位覆盖,且全程录音录像。然而,校方提交鉴定的教室监控视频,却有多达14处删改,且删改的部位,多数位于肇事者殴打他人的关键环节,且视频监控全程无声音。这种行为无疑是在企图掩盖事实真相,是一种对受害者权益的严重侵害,学校应当承担毁灭证据的法律责任。

而且至今,校方和肇事学生拒不赔偿王某某的任何损失。王某某因为这起事件,身体和精神都遭受了巨大的伤害,需要长期的治疗,而他的家庭本就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他的母亲吴丽霞系癌症晚期尚在治疗。学校和肇事学生的这种拒不赔偿行为,无疑是将王某某一家推向更加绝望的深渊。

这起事件,让我们不得不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深刻的反思。校园欺凌,它绝不是简单的学生之间的小摩擦、小打闹,而是一个关系到学生身心健康、教育环境纯净、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规定和法律条文要求,视欺凌严重程度,欺凌者需承担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对于王某某来说,他的遭遇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希望通过这件事情的曝光和处理,能够为他讨回公道,让他得到应有的赔偿和安慰,让他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逐渐走出阴影,重新找到生活的方向。也希望这起事件能够成为一个契机,让我们的校园更加安全,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不再遭受类似的伤害。校园本应是充满希望和梦想的地方,我们要共同努力,让校园欺凌无处遁形,让正义和公平在校园里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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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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