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我军曾有过一次短暂的评定军衔,粟裕可能是评为少将

小陈有说 2022-03-25 09:58:40

众所周知,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对为新中国的建立立下汗马功劳的广大解放军官兵授衔。但很少人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一次是抗日战争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一次是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两党重庆谈判之后。 这里就说说1946年的那次。

抗战胜利后,国共双方于1945年10月10日签订了“双十协定”,1946年1月10日签订了《停战协定》。《协定》规定,按“军队国家化”的原则整编两党军队。在军队整编开始时,我军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评定军衔。1946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军队整编的若干问题的指示》,其中对军衔评定工作有具体的安排,并强调,“中央认为,我党军事干部应该请求政府加委,取得正式官衔,以便在将来的国防部中占有一定地位。”、“我军各级干部即须实行将、校、尉的正规制度。”具体实施方案是由各战略区自行制定。

新四军

1946年3月7日,新四军兼山东军区政治部发出《关于评定干部等级与整编时配置干部的几项规定》等文件,其中有一个《关于各类干部等级评定资深标准一般规定》,上面有职务与军衔的对照表,这是评定军衔的依据。具体规定如下:

新四军军长、政委——上将

副军长、副政委——上将或中将

参谋长——中将

师长、师政委,军区司令员、政委——少将

副师长及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团长、团政委——上校

副团长及参谋长——中校

营长、教导员、特种兵副营长——少校

副营长、连长、指导员——上尉

副连长及资深的排长——中尉

排长——少尉

司务长——准尉

副排长——上士

班长——中士

副班长——下士

战斗小组长、司号员、卫生员、二年半以上战士——上等兵

一年以上战士——一等兵

一年以下战士——二等兵

评衔时,还要经过群众评议和组织审查,表现不好的干部不能评定军衔。 师和师以上的干部由上级评定,并上报党中央,还得经国民政府委任。团以下的干部就由各部队委任了。

如此对照,当时新四军军长陈毅和政委饶漱石就是上将了。副军长有张云逸和罗炳辉,按张云逸的资历,那也得是上将,罗炳辉应该是中将。

新四军有7个师,师长分别是:1师师长粟裕,2师师长张云逸,3师师长黄克诚,4师师长张爱萍,5师师长李先念,6师师长谭震林,7师师长张鼎丞。除张云逸外,其他6人皆为少将,包括鼎鼎大名的粟裕。

评衔工作,每支部队进展不一,有的尚未开展,有的就评完了大半。1946年5月,山东军区第四军分区完成了团以下干部的评衔工作,并授予了军衔。当时的军衔并不是肩章、领章,而是发了一个白布做的胸牌,上面写着部队番号、姓名和少校、上尉之类的军衔等级。

领到了军衔的新四军战士们看着这个新东西,感到既新奇又兴奋,纷纷佩戴在胸前拍照合影留念,觉得很威风。

然而还没过一个月,1946年6月26日,国民党就开始大举进攻解放区,内战全面爆发。解放军各部队的军衔评定工作只得停止,大部分指战员并未授衔, 少数已经佩戴上了军衔的战士们也将胸前的军衔和军帽上的国民党帽徽一起揪下来丢掉,走上了解放全中国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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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2-03-29 02:13

    当年华野这人员配置这么强悍[点赞]

  • 2022-04-06 18:35

    当时评的中将

小陈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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