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盛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未与管道燃气企业签订安全保护协议擅自施工,造成燃气管道损毁,被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处以罚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建罚[2023]210号。
根据《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可能影响燃气管道安全作业的,应当与管道燃气企业签订安全保护协议,并按照燃气管道安全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娄底市盛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与管道燃气企业签订安全保护协议擅自施工,造成燃气管道损毁,违反了这一规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决定对娄底市盛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罚款壹拾万元整,以示惩戒。这一处罚决定旨在维护燃气管道的安全,确保施工单位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作业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娄底市盛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业界享有良好声誉的建筑工程公司,此次事件对其声誉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今后在工程建设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呼吁其他施工单位引以为戒,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作业时,务必与管道燃气企业签订安全保护协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同时,该局将继续加强对燃气管道安全的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将依法予以严惩。
综上所述,娄底市盛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未签订安全保护协议擅自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被罚款,这一事件再次提醒了施工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我们期待所有施工单位都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