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出台新一轮促就业优惠政策

北京石景山 2025-03-14 09:28:42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为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石景山区人社局联合区财政局出台了《石景山区2025至2027年度促进就业优惠政策》一揽子就业红包快看过来↓↓↓

登记失业人员

石景山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通过市级新经济试点平台、区级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就业取得收入,办理就业登记并正常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新就业形态就业和零工就业社保补贴。

石景山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实现自主创业,开办注册法人机构(含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经营场地租金的实际发生金额,按照最高100%的比例给予每年不超过5万元的场地租金补贴。

石景山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单位就业,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每满1年可申请2000元就业奖励。

石景山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在本市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取得结业证书的,经认定,可申请享受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的生活费补贴。

石景山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在石景山区以外的各类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的,可申请每人每月300元的交通费补贴。

技能人才

石景山区参保职工参加国际技能大赛或各级人社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称号”或取得名次的,可申请1000至50000元不等的职业发展助推补贴。

青年群体

石景山区户籍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中专、技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人员,在各类见习单位参加见习的,可申请每人每月880元区级见习生活补贴。

用人单位

依法设立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招用16至24周岁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青年群体,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青年群体扩岗补助。

依法设立正常经营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发掘岗位资源招用重点就业群体,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保、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每满1年可申请每人每年5000元单位稳定岗位就业补助。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依法成立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石景山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创业合格证书》《结业证书》或相关结业证明材料的,培训后失业人员实现单位就业或创业的,可申请每人2000元的培训费用补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依法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石景山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单位就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可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依法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石景山区户籍劳动力零工就业,可按照每人次20元标准申请零工就业介绍补贴,为同一人介绍零工就业,每年最多享受10次。

依法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高级、专业人才到石景山区就业,可申请高级人才推荐补贴。

来源:北京劳动就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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