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
有些人选择理智对待,积极负责
有些人却为了逃避责任,选择逃之夭夭
殊不知
在“天眼”下不仅无所遁形
该承担的责任比未逃逸严重的多
然而,就是有些人“铤而走险”
为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的新局面
警示和震慑交通违法
岳阳县公安交警大队
对近期破获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进行警示曝光
警示曝光
案例一(2025.2.16)
肇事人:张某平(湘F59XXX小车)事故经过:在荣家湾镇大唐世家红绿灯路口因疏忽驾驶,撞翻同向电动摩托车致2人受伤后逃逸。处理结果: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行政拘留12日。
案例二(2025.2.21)
肇事人:李某兵(湘F06XXX小车)事故经过:在荣家湾镇某路段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新能源汽车,事故后驾车逃离。处理结果: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
案例三(2025.2.24)
肇事人:董某家(粤EDB4XXX面包车)事故经过:凌晨在麻塘村藤树桥路段撞伤行人(轻伤),因无监控、目击者,交警最终在君山区查获车辆及驾驶员。处理结果: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
案例四(2025.2.24)
肇事人:余某群(湘FH2XXX小车)事故经过:在麻塘集镇因操作不当撞车后逃逸,警方通过调查锁定并传唤。处理结果: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
天眼之下,逃无可逃,
视频追踪,无所遁形,
监房已清,请君入瓮。
来源:岳阳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