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处罚决定书【京顺城管罚字(2023)310039号】,对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理由是该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顺义新城第22街区承建的1#生产车间等8项(工业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用房项目)存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未备案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行为。
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遂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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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信息显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省建集团)成立于1987年5月27日,注册资本125658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某华。截至发稿前,该公司自身风险2696条,关联风险1236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14条,涉案总金额3542.48万,限制高消费信息51条,涉案总金额9304.85万元。
图片来源于: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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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报道称,3月14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住建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及个人处理意见的通报》【淄建发(2023)22号】,江苏省建集团等11家施工企业因未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制度导致出现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或存在确认属实的拖欠投诉案件未及时处置化解,造成不良影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给予信用扣分,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依规限制其在淄博市承揽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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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社局近期公布2023年第一季度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零容忍”。
江苏省建集团拖欠绿地徽悦公馆项目10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3922011.78元。企业法人代表、具体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