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段时间,重庆境内持续干旱少雨,很容易引发山火,重庆境内也有多个地方发生火灾,包括巴南区、万州区、黔江区、潼南区、大足区与铜梁区交界火场、丰都县、云阳县、北碚区、璧山区、长寿区等多个地方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山火。
在这次重庆山火发生过程当中,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一共出动1200余人投入扑救行动,派出了6架直升机;另外云南和四川两省也出动1000余人跨省增援。
由此可以看出这次山火重庆投入的人力物力都是非常大的,那为什么这段时间重庆频频出现山火呢?引发山火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其实不同地区起火的原因不一样,有的地方是干旱引发的自燃,有的是电线断掉引发的火灾,还有的是因为人为原因导致的。
如果是自然原因引起的火灾,那就不能追究谁的责任,但如果是人为原因引发的山火,那肯定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里面涪陵区有一起山火就是因为原住老人烧野蜂窝引起的,过火面积大约是500亩,虽然这起山火是因为老人过失造成的,但是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他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他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的有关规定。
老人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失火罪,所谓失火罪指的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构成失火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至于情节严重还是较轻,可以参考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来判断。
按照这个标准,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3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150亩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750亩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在涪陵这起人为引起的山火当中,过火面积达到500亩,属于重大案件,按法律规定应该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至于最终老人会处于什么样的刑罚,还要看他认罪的情况以及其他情节。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涪陵这起山火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至于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多少,要等相关部门评估之后才知道最终的数据。
如果经济损失比较大,比如达到100万以上,那对应的无论是刑事责任还是经济赔偿,责任都会比较大。
当然,如果老人在引发山火之后,没有逃避责任,而是主动报警,并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到救火当中,在发生山火之后,认罪态度良好,那估计不会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很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之外,还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生态修复责任。
一方面是如果过火的地方属于经济林,那老人肯定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500亩都是经济林,那损失肯定不小,有可能达到上百万,甚至几百万,如果是特种经济林,损失会更大。
另外这次过火面积相对比较大,肯定对生态造成了很大的破坏,比如森林的涵养水源功能、改善区域气候功能、吸收二氧化碳功能都会受损,水土保持性能也会被削弱,这就构成了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所以除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之外,责任人还要承担造林修复或者承担造林费用的责任。
如果老人有足够多的钱承担造林费用,那直接用钱进行抵偿,如果没有钱支付,那只能自己亲自上山种植树木。
而且种植树木并不是种了就完事了,你还必须管理,直到植被恢复到原来的模样才算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