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唐代的坎坷之路,从盛极一时到落魄镇压,一路可谓荆棘四布

白安看历史 2023-04-14 21:31:00

日本学者森部升认为,八世纪(公元710年—784年)是中唐以后佛教在日本的全盛时期,佛教在日本的兴盛与经济发展、社会风气、文学艺术、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等诸多方面都有密切关系。“作为一个特定时代的社会现象,佛教对社会各方面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佛教在这一时期之所以能够在日本取得如此大的发展,与当时日本社会各方面发展的状况是分不开的。”

关于八世纪日本与中国的关系,森部升提出了这样一个看法:“唐(唐朝)在文化、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都对日本产生了巨大影响。”日本的佛教在这一时期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大的发展,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当时日本国内政治比较稳定,经济比较繁荣,文化比较发达,尤其是中国文化对日本的影响也比较大,从而为日本佛教在这一时期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在这一时期,中国的佛教不仅在日本发展起来,而且也向朝鲜半岛和东南亚等地区传播开来。在这一时期,中国佛教的传布范围很广,从朝鲜半岛到东南亚乃至南亚、西亚地区都有中国佛教的影响。”

一、唐朝的佛教政策

佛教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西晋到隋唐时期,这一时期佛教发展主要受官方支持,它是以佛经翻译为中心的,如道安、义净等人。在这一时期,佛教徒则主要是在各地建立寺庙,如道安的道安寺、玄奘的大慈恩寺、义净的净业寺等。

第一阶段是从西晋到隋唐时期,这一时期佛教发展主要受统治阶级支持,同时这一时期佛经翻译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这一时期的佛教主要是受统治阶级支持的,在西晋时,统治者就曾下诏“其天下僧尼犯禁,宜令有司各令刊板。”在唐朝初年,唐太宗曾下诏“僧徒犯禁者,皆令得还俗,不得出家。”这表明当时统治者已经认识到佛教发展对社会的影响,而且也已经有了一定的政策措施。在这一时期佛教发展的另一个特点是寺院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第二阶段是从隋代到唐初,这一时期佛教发展主要受统治阶级支持,佛经翻译成了官方译本,同时佛教徒也在各地建立佛寺,如戒律院、禅院等。

第三阶段是从唐初到中晚唐时期,这一时期佛教发展主要受统治者支持,如唐太宗、武则天等都曾对佛经翻译工作有所支持。在唐朝初年,唐太宗曾下诏“诸儒释道之书,宜令诸有司并令刊板。”《新唐书》卷一七六《释氏要录》记唐太宗曾说:“佛诸经及三藏梵典等书,宜令诸有司各令刊板。”

这表明唐朝统治者已经意识到佛经翻译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而且也已经有了一定的政策措施。武则天在称帝后,曾下诏“僧尼犯佛,欲令还俗,为沙门”。这说明武则天对佛经翻译的重视,不过她并不是真正信仰佛教,因此她对佛经翻译的政策也不严格执行。

而唐代统治者对外来僧侣和外来高僧采取了不同的政策。《旧唐书》卷一七六《释氏要录》记载:“凡外国僧人、外国僧徒来华者,宜令其入寺,不可令在外结社。”在唐代,外来僧侣和外国高僧对唐朝统治者的统治有一定影响,因此唐初统治者对这两类人都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政策。

唐朝初期统治者对佛教采取了保护政策。《旧唐书》卷一七六《道安传》记载:“初,玄宗在长安建伽蓝寺一百所,僧尼五百余人。及即位,诏毁五百所。”唐初统治者对佛教采取了保护政策,它表现在对寺院的建造和修缮、寺院僧尼的管理等方面。但由于唐朝统治者并不真正信仰佛教,其政策也没有严格执行下去。

从总体上看,唐朝统治者对佛教的态度是由积极提倡到限制、镇压的政策。

二、禅宗的发展

禅宗是中国佛教中最具特色的教派,它的创立者是唐朝的怀海禅师。怀海禅师是唐代著名的高僧,他在弘法的过程中,主张以顿悟为宗,反对一切宗派教理,以“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为宗旨,主张以心印心、心传心,通过“直指人心”来达到“顿悟成佛”的目的。

怀海禅师晚年的时候,将禅法传给了日本僧人荣西。荣西从怀海禅师那里得到了禅宗的基本教义之后,将禅法带回了日本。荣西禅师来到日本之后,在京都弘法。他根据中国禅宗的教义,结合日本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主张。他认为,佛教要想在日本得到发展,就必须摆脱中国禅宗的束缚,而禅宗正是要摆脱中国禅宗束缚的最好途径。荣西禅师的这种主张得到了许多人的赞同。

荣西禅师在日本弘法期间,还吸收了日本佛教中关于“人”的观念。他认为:“一个人之所以能成为佛,并非因为他是佛,而是因为他是一个人。”这一思想与中国禅宗的“人人皆佛”、“众生皆有佛性”的思想有着明显区别。荣西禅师在日本弘法期间,日本人对他十分信服和尊敬,并将其视为自己国家的一位高僧。

荣西禅师回到日本后,将禅宗的基本教义与日本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创立了日本国禅。他在《日本国禅》一书中指出:“如果说日本是一片森林的话,那么日本的禅宗则是这片森林中唯一的一株大树。”“在禅宗传入日本之前,日本国内并没有产生过类似于中国禅宗那样的宗教和哲学思想。但自从禅宗传入日本后,日本便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宗教和哲学思想。”

荣西禅师将禅宗传播到了日本以后,并没有使其成为本国佛教信仰中占主导地位的宗教和哲学思想。但禅宗对日本人产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在佛教中国化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对于今天的中日两国关系来说,如何处理好两国间的文化交流与历史问题也是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的。

三、日本的佛教

佛教在日本的兴盛,可以追溯到唐朝。当时,日本有两个地区信仰佛教,一个是以奈良为中心的东国地区(中国称日本为“东夷”),另一个是以平安为中心的西国地区(中国称日本为“倭国”)。然而,由于历史上的原因,东、西两国人民一直保持着联系,并相互影响。从7世纪末开始,由于日本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思想文化的进步,作为一种外来宗教的佛教传入了日本。进入8世纪以后,随着佛教的日益兴盛,佛教开始在日本盛行起来。

八世纪时的日本社会充满着矛盾和混乱:一方面,由于国家政策上对佛教的鼓励和支持,使佛教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开来;另一方面,由于朝廷内部政见不同以及地方势力之间的纷争,使得佛教在日本社会内部产生了分裂。随着两国之间在文化、政治上的相互影响,特别是大量留学生涌入日本后,促使中日两国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而当时在日本广为流传的《神佛鉴》也正是在这个时期产生的。

《神佛鉴》是日本天台宗创始人宗喀巴所著、由其弟子向日僧吉藏于1190年前后译成汉字、后由日僧伊贺守本整理编纂而成的一部汉文大藏经。这部《神佛鉴》不仅是日本天台宗重要经典之一,同时也是研究中日文化交流、佛教发展史等方面不可缺少的史料。

四、宋代中国僧侣制度的形成

宋代僧人的社会地位较之唐代有所提高,在僧官、僧官制度方面都有一些新的发展。但宋代的僧官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僧官,只是依唐的旧制而置之。北宋前期,僧官主要是由皇帝下诏任命。北宋后期,僧官成了国家正式官职。而在宋代以前,僧官一直被看作是“私门”。宋代僧官制度的建立,对中国古代僧侣制度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宋代僧官制度确立后,僧人多依官制建立机构、任命官职。北宋时期,全国有寺院万余所,僧5000余人。这些都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佛教团体。宋代僧人依官制建立机构、任命官职,主要有僧录司、僧正司、僧务、僧曹司、寺主司等。

宋代僧人中有一些人担任了地方最高长官,如“知州”、“知州事”等。宋朝的僧录司主管全国佛教事务,并主持全国僧尼的日常管理。宋代的“知州事”,即“知某寺事”,一般由高僧担任,也有由僧人中德高望重者担任。这些高级官吏的设置,使宋代的佛教团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制。

宋代僧人除有官制以外,还设立了“僧籍”制度,即依《会要》等书册规定僧人应具备的条件。这一制度成为后世寺院管理体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谓“僧籍”制度是指全国寺院要登记、登记并发放“僧籍”一本,以证明其为僧侣身份的制度。

僧人的僧籍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年龄、籍贯、家庭、婚配情况等多项内容。根据《会要》规定:“僧籍”一本上,写有僧人姓名及出家年月日;年龄一栏中标明“长老”或“和尚”;籍贯一栏中注明其祖父或父亲所任官职;家庭一栏中注明其配偶的姓名和婚配情况等内容。

宋朝僧人的僧籍登记,为今后僧人的管理提供了依据,成为僧人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宋代以前,僧人不具备个人独立的社会身份。而在宋代以后,僧籍成为一个独立存在的身份标志。

结语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繁荣昌盛的时期,也是中国文化最辉煌的时代之一。佛教在唐朝时期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与唐朝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文化艺术昌盛密切相关。

在文化方面,唐朝时期产生了以“三教合一”为特征的佛道思想;在经济方面,佛教寺院的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在政治方面,唐朝政府对佛教采取了一系列的扶植和保护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佛教得以迅速地传播到全国各地,并在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广泛传播。

在佛教传入中国的过程中,不仅有官方的扶植和保护政策,而且在民间也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中国僧侣制度即是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在唐代,中国僧侣制度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从最初的“四僧”到后来的“八大丛林”,再到后来的“丛林制度”,这一过程体现了中国佛教逐步走向成熟。

佛教作为一种外来宗教,由于其自身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因而能够不断吸收和借鉴其他文化的营养,使佛教本身得到进一步发展。佛教在唐代得以发展和繁荣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唐朝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都比较昌盛。在唐朝时期,中国佛教已经成为社会上不可缺少的一种宗教文化现象。

参考文献:

《唐代佛教》

《大唐西域记》

《佛教的传入与中国文化的转型》

《唐代佛教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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