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看法|去年办理“网暴”案件近万起“开盒挂人”该承担什么后果

扬眼 2025-01-24 18:06:06

日前,公安部发布消息,依托“净网”专项行动打击整治网络暴力,对“开盒挂人”等行为重拳出击,依法打处。202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办理网络暴力案件8600余起,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500余人,行政处罚8500余人。笔者了解到,这是国家层面3个月来第二次发布网络行为规范的执法情况,去年10月网信办曾集中整治针对未成年人的“开盒挂人”乱象,解散关闭1500余个提供挂人服务的话题、超话、贴吧,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平台予以从重处罚,相关违法线索已转公安机关。

什么是“开盒挂人”,为何其在“网暴”行为中占据主要地位?笔者了解到,“开盒”主要指恶意公开他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挂人”指在社交平台上将上述信息发布,面向更为广阔的网络空间。这一名词被定义为一种新型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甚至催生出一些提供相关“网暴”服务的“地下行当”,给未成年人,甚至很多成人造成严重身心损害,不论是普通人还是公众人物,往往深受其扰。

很多未成年人被称作“网络原住民”,但这种天然的身份并不能让他们获得“网络暴力”的免疫,面对这种虚拟空间的负面讯息,未成年人往往更加难以面对。笔者了解到,各式各样的“开盒挂人”甚至没有什么明确理由,有时和他人并无过节儿,便会无端地进行攻击,仅仅为了自己宣泄情绪。有时仅仅是在网络上意见不一,也会对其进行“开盒挂人”,也有的是将曝光别人隐私当作取乐或释放压力的手段,助长了网络戾气。

将别人信息发布到网上,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对别人的照片或视频进行“二创”“恶搞”,对其名誉权进行贬损,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的标准,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而受害人也可以起诉对方侵犯名誉权。另外,如果有组织地对他人进行“开盒挂人”,根据《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网络是个开放的平台,让信息畅达的同时,也让一些恶意行为可以借风驶船,对他人造成伤害。如何让需要被传播的信息能让更多人看到,而恶意侵害他人的工具能够被严格管制,还需要网络平台加强审核机制,在个人账户、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增加过滤机制,正如公安机关的行动一样,还广大网民尤其是未成年人“清朗”的网络环境。

评论员 刘浏

校对 陶善工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