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在四川啊!亲友间打麻将也要拘留?”
女子与两名亲友在茶楼打5元起步的麻将,竟遭遇警方突袭,因查获赌资共575元被认定为赌博,三人分别被拘留并罚款。三人认为警方涉嫌选择性执法,起诉到法院,结果一审、二审、再审…一路打了八年的官司,一路打上了最高法院,最高法究竟会如何宣判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事发当天,王女士和两位亲友约好在一家茶楼打麻将,三人玩的是当地常见的麻将,起步是五元一局,玩的并不大。正当他们玩得开心时,包间门突然被推开,四五个便衣警察闯了进来。警察当场从三人身上搜出了575元:王女士235元,任某135元,刘某205元。公安局认定他们涉嫌赌博,对王女士作出了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另外两人也分别给予了拘留12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对王女士来说,这15天的拘留生活可谓度日如年。出狱后,生活也变得一团糟,因为被拘留原本的工作丢了,只能干保洁。而且王女士认为自己并没有真正赌博,只是朋友之间打打小麻将,根本算不上违法犯罪。为了搞清楚自己是否真的“冤枉”,她买来法律书籍,开始夜以继日地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王女士愈发确信,自己并没有违法,并且当日茶楼里还有其他人打麻将,为什么他们没被罚?这会不会是选择性执法?于是她与两位亲友一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公安局对他们的行政处罚。可王女士万万没有想到,这一诉讼之路会如此漫长。他们的案件辗转于一审、二审、再审,最终一路上诉至最高法院,一路打了八年。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本案的王女士与亲友打麻将是否构成赌博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盈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认定赌博的关键在于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以及赌资的大小。王女士与两名亲友在茶楼打5元起步的麻将,虽然有少量金钱往来,但是否属于以盈利为目的的赌博行为,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支持。那么公安机关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本案中,王女士等人提出质疑,认为当时茶楼内还有其他人在打麻将,警方却只对他们三人进行处罚,这可能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虽然公安机关提供了当日的行政记录仪和照片等证据,但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仍需法院综合考量。在本案中,公安机关虽然提供了一些证据,但王女士等人质疑其选择性执法。案件因此历经多次审理,最终最高法院指令再审并作出撤销行政处罚的判决。王女士因拘留而申请国家赔偿的诉求,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计算了赔偿金额,但仅仅按当年平均工资乘以15天来计算,赔偿了4739.1元。
03深刻教训“伸张正义不易,维权之路漫长。”王女士因打5元麻将被拘留,历时7年多,最终在最高法院得到公正判决。对于此案,有网友表示:“就这个赌资,上成都重庆大街上不得抓一火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