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
这首人人熟知的童谣,描绘了母爱的伟大、孩子在妈妈的关爱下幸福成长的美好状态;然而有的孩子明明有妈妈有亲戚,却长期无人管连饭都吃不上,好在是有学校老师“代养”,这样的母亲配不上那首美好的童谣。
事情的起因是:3月23日,河南“都市频道”报道了郑州一名10岁男孩的处境,每天独来独往去学校和附近流浪,经常是吃一些零食充饥,小卖铺老板看他可怜会给些零食面包,学校老师会给他带饭,时间久的甚至5天都没吃过饭。
为何这个孩子过的如此不堪?难道是没有父母没有亲戚的孤儿?
不是的,他有妈妈。
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孩子在一二年级时是妈妈、姥爷在照顾孩子,在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和姥爷舅舅那边发生矛盾搬出来住,他妈妈有时候突然就回老家留下孩子一人上学不管,经常一回去就是个把月。
班主任得知这个情况告知了孩子母亲如果你要回老家,可以提前的跟学校来个电话说明,但是妈妈却从未打过电话给学校,老师有时会带早餐给孩子,留他在学校吃饭等,但始终是没办法面面俱到。
记者尝试联系孩子妈妈,可是一连拨打了好几个电话都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记者又联系到了孩子姥爷,他说:我不知道她在哪,这都一年多了也没回过家,我管她做啥,我什么也不管。
孩子的叔叔:她一直在郑州也不管这个孩子,有妈跟没妈没什么区别,说了几百次也不听,她4个孩子有3个在老家,就一个小孩在这。
这一家人也是没谁了,明明姥爷家离的也不远,孩子搬出来住了没饭吃没人照顾,姥爷也真放心不管,大人的矛盾小孩又有什么错呢?
当记者问孩子为什么喜欢去学校不喜欢在家,孩子轻声说道:因为有人。
这一句话让人感到鼻子酸酸的,可想而知妈妈的离开对一个10孩子是多么的痛苦,当黑夜来临的时候那种孤独害怕的感觉只有他自己知道,学校有人有朋友,谁又会喜欢孤独呢?
学校从老师到同学都对他很好,老师常给他带饭,同学也会分零花钱给他买零食。
后续情况:孩子所在社区已了解到相关情况,房子环境卫生会安排保洁进行打扫,后期孩子的生活也会加上关注。
记者就目前孩子的状况咨询了律师,根据《民法典》第26条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对拒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威胁被监护人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监护人涉嫌遗弃罪,依法负有刑事责任。
事件发酵后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关注和热议,网友纷纷对这位不负责任的母亲做出谴责:
真不知道这位母亲为何要如此的狠心,有再大的难处也不该一走了之啊,我想这个世界上真没几个母亲能做到如此绝情,当听到姥爷说啥也不管的时候才明白一些原因,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唯一让人感到庆幸的是学校、老师、同学都很有爱心,没有看不起他也没有霸凌。
希望经媒体报道后孩子的一日三餐能够有保障,妈妈也快点回来尽母亲职责吧。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