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小学毕业生办理回河西区升学手续的通知
现就河西区中学办理2024年本市外区、外省市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升学手续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回户籍升学条件
1.报名截止日期前须具有河西区户籍,且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学籍须为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六年级小学毕业状态。
二、所需材料
本市外区小学毕业生:户口本、不动产权证、《天津市初中招生入学回户籍区升学登记表》;
外省市小学毕业生:户口本、不动产权证、学生学籍证明(便于查验相关信息)
三、办理流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8日至7月15日。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本市外区、外省市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西区中学转学系统”(网址:https://zhx.tjhxec.cn),按照要求注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2.资格审核
(1)本市外区回户籍升初中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请家长携带户口本、不动产权证及毕业小学下发的《天津市初中招生入学回户籍区升学登记表》,于7月19日(周五)上午9:00-11:00到河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越秀路健春里2号增1号)进行现场审核。
(2)外省市回户籍升初中采取线上审核方式。7月16日至7月26日工作人员将对学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及时与家长联系。
3.通知报到
学校将于7月31日前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
四、注意事项
1.因学位相对紧张,学生入读的学校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2.家长及学生要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户籍材料后期将由公安部门进行核查。如因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入学就读的,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学生及家长在“河西区中学转学报名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即为转学联系电话。转学流程办理期间请确保该号码能够正常接打电话和接收短信。
咨询电话:022-28379075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具有河东区户籍在本市外区、外省市小学就读学生回户籍升初中报名通知
2024年具有河东区户籍、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学籍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升初中,请于7月1日至7月8日登录河东区回户籍地升初中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电脑端:通过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hdczzx.tjzsbm.com
手机端:下载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登录以上网址或者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
(苹果系统手机可直接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扫描功能扫码访问,安卓系统手机可通过微信扫码,选择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打开访问。)
具体要求详见网站首页,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8日(工作日8:30-18:00)
咨询电话:84110241
2024年具有河东区户籍在本市外区、外省市小学就读学生回户籍升初中的通知一、 回户籍升初中办理范围
具备河东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学籍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回户籍区升学。
二、所需材料
(一)本市外区小学就读学生需提供
1.学生河东区户口本;
2.全国电子学籍号;
3.《2024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入学回户籍区升学登记表》,加盖现就读学校及现就读区教育局公章。
(二)外省市小学就读学生需提供
1.学生河东区户口本;
2.全国电子学籍号。
三、办理流程
1.登录注册。2024年7月1日-7月8日由学生家长登录“河东区回户籍地升学登记系统”,注册账号(一名学生仅允许一名家长注册登记,注册人姓名填学生或家长姓名均可)。
2.信息填报。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3.网上预审。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家长提交材料在网上进行预审,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本市外区小学就读学生的家长将于7月中旬前收到现场验证短信通知,外省市小学就读学生的家长将于7月底前收到电话通知。
4.现场验证。根据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学生家长携带所需证件(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验证合格,为学生办理回户籍地升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回户籍地升学资格。
四、就学安排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回户籍区升初中申请登记情况和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五、几点提示
1.此次登记的学生为具备河东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同时具备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学籍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或学籍已升入初中的学生不可申请办理回户籍区升学。
2.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证明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变更,均取消回户籍地升学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的,不予安排学校。
4.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于7月底前收到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5.完成回户籍地升学信息登记并通过核验的学生视为监护人同意回户籍地升学,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安置学校后无故未报到的学生,视为已完成安置,后期将不再接受该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回户籍地升学登记。
6.如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将会在天津河东教育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
六、咨询电话
84110241
2024年红桥区外省市小学六升七学生跨省升学登记公告
根据《天津市教委初中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于持有红桥区正式户籍(含蓝印户籍)和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子女为外省市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以向红桥区教育局申请回津“六升七”就读初中。
一、登记对象
符合升学条件,在外省市小学六年级毕业(不含义务教育阶段学制为“五四制”地区小升初及六升七学生),申请到红桥区就读初中七年级的学生。
二、具体安排
(一)网上预约登记
1.家长须关注“天津红桥教育”公众号,点击“中学教育”——进入“六升七跨省升学”栏目。按照登记系统提示进行信息登记。每一名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登记一次。
2.网上预约登记提交成功后,您会收到如下提示语:“您已登记成功,感谢您的合作!”
(二)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预约登记成功的学生家长须于2024年7月8日(星期一)9:00—11:00前往河北工业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原天津市第八十中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地址:红桥区光荣道39号。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市户籍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
2、蓝印户口学生需提供蓝印户口簿原件、城市建设费发票、房本的原件。
3、外省市户籍学生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红桥区电子居住证凭证及打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①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须提供:出具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①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②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③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三)分配学校
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将学生统筹调配到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公办校就读。
(四)学校报到
由接收学生的初中校负责通知家长到校报到时间,请家长按照学校要求带齐相关证件按时报到,对于未报到的学生将取消红桥区升学资格。入学后,学生必须在接收校就读,不得空挂学籍。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家长须对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合规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或以违法违规方式取得升学资格,经查实后导致升学不成功或取消升学资格的,产生的一切后果须由学生家长承担。
(二)学生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登记。在外省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申请在红桥区初中升学的学生家长,请于2024年6月21日9:00至2024年7月5日17:00完成网上预约登记,如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登记,升学申请将不再受理。
(三)学生家长进行网上登记的手机号码保持不变。因变更手机号码导致无法收到通知短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四)现场资格审核当天,只允许一名家长入校递交相关材料,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对拒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扰乱审核现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