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鸿祎之杠精论

周平评商业 2024-09-04 14:42:57
这两天,周鸿祎先生的一个演讲在网络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论,作为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周先生言论有巨大的影响力。 他这一段演讲主要是针对大学生自我能力的培养,要清楚大学四年最重要的事情要干什么?自己未来10年、20年人生的目标是什么。 他谈到在大学期间,要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找到自己擅长的点。周先生的这个观点是没有争议的。 周先生在演讲中还有这么一段论述:在大学里什么事情都值得尝试,但是不要去参加大学生辩论赛,我很庆幸我上大学时,我因为那时候口才不好,从来没有参加过比赛,我觉得这种方式是教育中最大的失误,培养了很多“杠棈”。 前两天网络上有一个新闻,就是一位年轻人入职一家企业两天,被通知周末加班,他觉得有问题,所以拒绝加班,之后被企业开除,他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打官司,最后胜诉了,这位年轻人一再强调,他是为了大多数的打工人的利益而要站出来。 这位年轻人的行为在周先生的眼里一定是“杠精”,因为这一年多的四场官司,企业牵扯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年轻人要的不是赔偿,就是要最终的胜诉,企业要给现金赔偿,他不接受。 周鸿祎先生在他的演讲中强调:辩论赛为了好看,他是一个证明对方是“傻子”,自己是聪明人的“零和游戏”,从头到尾大家都坚持自己的观点,然后学会给对方的观点挑问题,甚至用语言去羞辱和否定对方,等你到了工作上,你会发现这种沟通方式没有办法工作。 周鸿祎是一个企业家,站在企业家的角度,他的这个观点有问题吗? 我们看到网上还有很多反对的声音,其中储殷教作为很多辩论大赛的评委,他是反对这个观点的。 储教授认为:杠精不是话多的人,而是不思考的人;不是喜欢争论的人,而是听不进去别人意见的人。 周先生和储教授眼里的“杠精”是一类人吗?以上面那个打了一年多官司的年轻人为例,在储教授眼里,他是杠精吗? 这个年轻人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与一个他只入职了两天,因周末要求加班他拒绝,而被企业开除,进而打了四场官司,这四场官司肯定是经过了很多的思考。 这么看来,杠精和辩论确实有着不尽的渊源,是辩论成就了杠精,还是杠精的思维凝固了辩论? 我们回望历史,从春秋末年到战国初期,思想的活跃是渐进的,直到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在文化、思想上的碰撞,旧的一些传统的思想和各种新思潮的大辩论,各学派的思想慢慢被一部分当权者接受。 在这里不得不提两位著名的诡辩论的大家,一位是惠施,一位是公孙龙。 我们先说说惠施吧,他的一些著作基本迭失了,他主张一切事物都是相对的,“相对的概念”代表从不同的方面看都不同,从相同的方面看又都相同。 《庄子•天下》对惠施的“历物十事”有着详细的论述和分析,这就是后世熟悉的十个重要的辩题。大家可以找到这本书详细去读读,特别有意思。 惠施在辩论中的思路和眼界,我给大家举两个例子: 比如无论时间是早还是晚,空间是远还是近,高或低,都是相对的,由此“今日适越而昔来”,这就是说今天他去越国昨天就已经到达了。他的论据很简单,今天和昨天虽然不同,但是都是时间概念,所以是相同的。也就有了他的今天去越国昨天就到达了的结论。 再比如,“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惠施已经有了理论上的这些地方都是空间的概念,都是相同的,既然相同,中央在“燕之北、越之南”都一样。 在惠施的眼里,万事万物都是总体的一部分,因此差别是“相对”的,相同是“绝对”的。 从惠施思考的角度出发,辩论和杠精的差别到底有多大呢? 我们再看一下另一位诡辩家公孙龙,以前我多次写文章介绍公孙龙的“坚白论”的观点,用来驳斥我们的一些房地产专家的谬论。 公孙龙的观点反对把“坚白石”看成一个东西,石头的“白色”和“坚硬”,以及石头本身是三码事,这三码事是分离的,相互之间是独立存在的。他认为眼睛看到“白”而看不到“坚”,手能触摸到“坚”而感觉不到“白”。这样人的视觉和触觉就分离了,没有统一的“坚白石”。 公孙龙还有一篇著名的“白马论”,白马非马,这个论点我也曾经写文章给大家介绍过,尤其是他对魏晋时候的影响非常巨大,“白”和“马”各自独立,“白马”与“马”各自独立。公孙龙认为一般抽象的马可以脱离具体的特殊的马龙,而独立存在,这显然是非常错误的。 那么,从公孙龙的思考认识,辩论和杠精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的结论,辩论可以增加人的探讨和逻辑思维的能力,但是将辩论走入特殊的逻辑当中就成了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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