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年仅十三四岁的学生,竟然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同班同学,令人发指!
事发之后,3名凶手将会接受何种法律制裁,成为了网友们关注的重点。
虽然大多数网友与遇害者的家属一样,强烈要求让凶手杀人偿命。
但是从现有的法律来看,结果可能会令人非常遗憾:死刑是不可能的!
3名凶手家庭曝光之前有媒体报道过遇害者小光(化名)的家庭情况。
小光的父母离异,双方都重组了家庭,而小光则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从小听话懂事。
近日,又有媒体通过走访,了解了3名凶手的家庭情况。
令人意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是,这3名初中生也都是留守儿童。
意外的是,从报道来看,这3名学生的家庭情况其实跟小光差不多,父母常年在外,都是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留守儿童”几个字,道尽了农村缺乏父母亲情的孩子的心酸与苦楚。
从这方面讲,他们理应和小光一样,都是受过苦难的孩子,应该互相帮助 。
更何况,这3名凶手中,还有一个跟小光是同桌。
从这方面讲,他们天然就应该是站在同一个战壕的“好兄弟”。
可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将恶魔之手伸向小光,对他做出如此残忍之事。
情理之中的是,3名凶手父母常年不在家,缺乏管教同样是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缺乏父母亲情。
但是这3名学生与小光的性格却两极分化,小光成为了一个听话的好孩子,而3名同学却成为“凶残的恶魔”。
也许,正是因为缺乏父母的管教,才让这3名学生彻底走上了歪路。
从这方面讲,3名凶手之所以走到这个地步,他们的家长难辞其咎!
有专家对此发出灵魂拷问:
三个家庭六个大人、是如何养了十多年、却养出毫无一丁点儿人性的儿子?
对此,专家认为:既然这3个孩子因为是未成人,不能担任全部的刑事责任,那么,具有监护责任能力的家长是否该分担刑转民的法律责任?
该专家还提出了“按同罪刑期处罚这类父母”等系列建议。
律师解读:死刑是不可能的!3名十三四岁的学生,长期霸凌同学并将之残忍杀害;不仅仅他们的家庭难辞其责,学校在其中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更何况,据媒体报道,该校校长在事发后还曾发出不当言论,表现出极其冷漠的一面。
不过,相比起学校和家长,大多数网友更希望能让3名凶手“杀人偿命”。
可惜的是,按照我国现有法律来看,这个想法并不现实。
别说他们还是未满14岁的少年,哪怕是十六七岁,只要没有成年,我国法律都明文规定不能判处死刑,最多也只能是无期徒刑。
值得庆幸的是,在未修订以前,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4岁,2021年3月1日之后,才降低到12岁。
虽然还需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才能负刑事责任。
但是起码有了让他们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
若是在3年多以前,以这3名凶手尚未到14岁的年龄,说不定还真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也是法律的进步。
罗翔: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3月16日,罗翔对3名不满14岁未成年人杀害同学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罗翔认为,刑法中规定刑事责任年龄的理论依据在于,没有达到责任年龄的孩子,缺乏是非对错的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因此对他们进行刑事惩罚没有意义。
罗翔表示,对于这种理论,是否成立,本身是值得深思的。
“世俗的法律,无法改造人性。他的第一要义是对罪行进行惩罚!而不是对犯罪人进行矫正。”
“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对于犯下弥天大罪的人,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
“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让人治罪悔罪!”
虽然是未成年人,但是这3名初中生的手法不仅残忍,更是老道,事后不仅面不改色去上课,在被怀疑之后,还相互串供,以求逃脱法律的制裁。由此可见,这3名学生并不是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对是错,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用“缺乏是非对错的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来作为未成年人免受刑罚处罚的理由,实在是难以令人信服。
正如罗翔老师所言:“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邯郸这起案件影响太过恶劣,全国不知道多少双眼睛正在看着,关注着事件最终的结果。
正如这位网友所言:如果霸凌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将会有更多的效仿者诞生,不要让“未成年”三个字成为罪犯的开脱之词!
现在网络那么发达,如果不死刑,所有14岁以下孩子都能看到。如何起到惩戒教育、预防警示,就看这次怎样判了。 如判不好,类似的情况还会继续发生,甚至更加猖狂、更加有恃无恐。 切记,他也是一个未成年,他已经不能再成年!
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效果;只有重罚,才能有敬畏之心;只有死刑,才能珍惜生命!
只有严惩才能带来震慑效果,只有严惩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只有严惩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只有严惩才能安慰受害者的在天之灵!
留守儿童多了 像这几个孩子都不能用人来形容了 就是恶魔 必须死刑
如此恶魔,执行枪决
不要扯留守儿童,三个恶魔骨子里藏着恶,这么复留守儿童也没像他三人那样作案比成年人想的还仔细,手段恐怖而残忍!必须枪毙才解民愤!
这种恶魔改造不了,只有死刑除公害
改造屁啊,都杀人了
相信全国家家户户都在看着,如果准判死刑,我相信家家户户都会加大力度去管教好自己的子女,比你的法律震慑还管用,相反,不用多说了
面对校园屡禁不止的霸凌欧打伤害,法律和警务活动是时候该主动延伸到校园以及未成年人群了,不能让那些拉帮结伙的校园小霸王无所顾忌为所欲为了!
用“缺乏是非对错的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来作为未成年人免受刑罚处罚的理由,实在是难以令人信服。
中国的人口还差这几个混蛋吗?弹药库里没子弹了吗?
法不足惧刑不可畏才是恶魔们肆无忌惮敢于作恶的根源,他们哪个敢说自己不知道杀人偿命伤人抵罪,是因为手握免死金牌才变得做恶时有恃无恐
金錢至上惹的祸
活埋三个恶魔。不接受反驳!
这么小就成为社会沉渣,行径恶劣,无须改造,也无改造价值,枪毙得了。
如果不能死刑重判,我会建议未成年人在学校也无所畏惧,带刀,带家伙上学,看谁不爽来一刀,还要对方说谢谢
留守儿童里确实有一部分不是被欺负就是欺负人,二十多年前在小学里就经历过欺凌,那时候那一批坏孩子都是留守儿童,学校里建立帮派,动刀子打架,甚至还小学就组织嫖娼,老师也管不了。社会环境确实也是因素。希望未来能有民警入驻巡逻,搞普法教育,刑罚要加重,但预防犯罪才是关键。
杀!
无期又有何用?必须死刑
要什么改造,直接回炉重造了
教育应该要改革下,每周或每月,多设一节法律课堂。杜绝此类事件。
不能总是老实人吃亏,恶人可以有改过的机会,太不公平了。
不判死刑,再过二十年中国不再有成年人,成年人都被未成年人组团灭杀了。
必须下降到8岁,明天就给我批准!
不杀仨魔鬼,就是法律间接杀人
要从根本上说还是农民收入太差,如果能有好点的收入她们会双双出去打工把孩子留在家吗?谁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有个安乐的家,总的来说还是找找根源吧!
死刑不能判!那就千刀万剐!国家应该尊重14亿人的,期望!!!!!!
恶魔在人间[敲打]
刑罚的真正意义不在于对罪犯的改造而是对那些即将走向犯罪道路者的阻止与震慑!
杀一人能救万人!
杀人不应以年龄区别,只可以性质区分!
不判死就只会让更多凶残的未成年人有样学样,
就应该给监护人和恶魔一起判刑,应为是未成年可以不判死刑或者无期,比如可以判三十年有期徒刑,然后小恶魔和监护人各承担一半十五年就好
全判死刑都不为过!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3个杀人犯,走出监狱就有人拿铁锹打死他。
可是“缺乏是非对错的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如何判断,谁来判定,难道未成年就是唯一判定依据吗,未成年就一定缺乏这种能力?
以后谁有不共戴天的仇人,这是个不错的方法嘿嘿
必须偿命
读书限制了家长们带上孩子一起,该重视了,有几个在外打工有能力带上孩子一起读书的?
不管什么家庭,都不是犯罪的理由和出发点,只要犯罪了,必须付出刑事及经济的赔偿,或许改变你骄傲的家庭。
无期徒刑也行!不得减刑
再小的孩子都会害怕惩罚!当他知道这是犯错的代价而且这种代价大到难以承受时才会对错误望而却步!
起码得杀一个。让人家保本[好生气]
说俗点就是孩子白死了了呗,好说不好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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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惩罚是只有杀头
建议死刑,为何叫杀人偿命、只要涉及预谋、故意杀人者,不管年龄多大多少统统都得死刑,自我防卫、自卫过当、失手致死除外,看今后有年龄限制敢动不动就要人性命吗?难道这些用刀砍人、打人不懂得轻重能致人性命吗?
最高法院发声了,可以判死刑
应与时俱进,现在小孩成熟早,14岁己经和成人无异。
恶魔 必需死刑立即执行
必须死刑 才能对得起死去的少年
一个好孩子长这么大父母辛辛苦苦花了多少钱养育培养儿女为了什么?就这样被恶魔剥夺了性命,我是一个极外人看后心都在滴血。[哭哭][哭哭][哭哭]
说句实话;碰到谁的孩子;这么残忍;要是没有得到孩子父亲想要惩罚;估计是难咽下这口气的
他妈说:早知道他这么小就杀人,恨不得当初他还挂在他爸那里时,没有把它捏灭[笑着哭]
本人经历从上小学一到四年级就有一名学生长期压抑当时不知道 后来上初二有毕业班返回学校要钱的亲眼见过好几回在宿舍打人的 初三有学校附近村里的学生听说是什么恶霸的弟弟天天到处找茬打这个骂那个 后来上了中专班里流行混圈子比谁挂科多谁家里有势力谁出去打架有多牛逼 这时候这些人开始欺负外班的打新来的外校找茬打架,由于个子低这时候还被初中生拦住要钱给了几十块才脱身。
对于未成年法律必须修改,未成年法是几十年前制定的,那时候的孩子接触到的东西很少,而且由于生活条件原因大多数孩子发育和成熟比较晚,思想比较单纯,而且能使用的工具也简单,现在就不一样了,孩子发育早,接触的东西也复杂,甚至父母不懂的东西他们都懂,你们觉得以前的法律对当下社会是合适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