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斌,
是一个创业小老板。
喜欢结交五湖四海的朋友,
以前我一直认为,
做生意的生存之道,
那就是要仗义。
和客户关系搞好了,
生意也就做成了,
朋友多,自然业务往来多,
经常有些费用需要处理,
所以就花了点子买了发票来冲账。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没多久,
我花点子买发票的事情就暴露了。
“张经理,我们现在对你的公司进行检查,
请您配合我们。”
这次税务稽查给我宣讲了税收的相关法律,
我才明白花点子费买票冲账属于虚开发票,
是一种违法行为。
违法错误我是认识到了,
但是不就几张发票吗?能有多大事呢?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张经理,你公司虚开普通发票,
票面金额超过40万元,我们将按照规定,
将你公司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进行管理,
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
我挺后悔做了一件蠢事,
大错特错啊,
因为虚开发票,严重失信,
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多部门联合惩戒三年。
对公司的影响更大,
增值税发票限量供应,
上个月参加一项大工程的招标,
人家一查公司进了税收违法“黑名单”,
直接被取消了竞标资格,
损失可太大了!
失信者寸步难行!
来源:重庆税务、第四稽查局;以上图文,仅作分享用途,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简单,换个马甲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