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法拍房即使被拍卖成功,换了新的业主,但是如果房产存在合法租约,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合同在拍卖后也继续有效,无法直接要求租户搬离。
这时候就有人会问了,那租户交的租金由谁来收呢?租金到底归原房东还是新房东?租户交钱该找谁?
其实这一点,法院早就给出了答案:租金归属以拍卖成交裁定送达的时间为分界点。
裁定送达前:租金归原房东,也就是被执行人。
裁定送达后:租金归新房东,也就是买受人所有
如果若原房东已提前收取未来租金,则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后续租金或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
若租约是在房产被查封后签订,或存在“长租20年”或租金已一次付清等异常情况,建议向法院提出及核查请求。
小德在此提醒大家,法拍房虽价低,但隐含风险!在竞拍之前,务必做好尽调,仔细了解公告内容,务必查看法院拍卖公告,确认租约是否有效。同时查看是否有其他隐藏风险!
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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