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女子花10万买车位!交房后,傻眼了!

看瓯越 2022-12-01 07:32:47

购买停车位本是为了方便停车和出行,但吴女士却为此烦恼不已。今天,市民吴女士反映:自己购买龙湾区祥生中央尚品的房子,同时选购了一个车位。谁知今年接车位时,发现选购的车位不存在。“买了一个车位,房子已经入住了,停车位却成了问题。”吴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虽然事后房开公司提出了解决办法,但双方至今没协商下来。

10万元买个车位,车位却不存在

2019年10月,吴女士花费10万5千元向温州祥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了龙湾区祥生中央尚品的12幢楼下的1268号车位。可令她想不到的是,今年10月底,小区物业贴车位号的时候,发现没有1268这个车位。

吴女士表示,自己当时花10万多元购买的这处车位,车位号是1268这里,位于1267号跟1269号之间,但是实际的情况,1268号车位不存在,1267号和1269号车位之间是一根柱子。

“购买车位时,销售人员出示的宣传图以及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停车管理图上都有1268号车位。但车库现场,1267号和1269号车位之间不仅没有挂着车位号牌,而且两个车位间也仅有1米多宽的空间,上面还立着一根80公分左右粗的水泥柱子,根本无法停车。”吴女士吐槽道。

随后,吴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当初购买车位的图纸、合同等相关证据,证明吴女士购买的车位是1268号位置。

解决办法,更换为访客车位

吴女士说,发现自己的车位不存在后,她马上联系房开。房开工作人员一开始给她的解释是,车位线没有画出来,此后过了10天左右,房开负责人到现场看了后承认这个车位没有了,解释称是设计院设计没有了,需要汇报公司下周给我回复,就一直拖着她,直到她拨打了12345。

此后,相关媒体也介入此事。

吴女士说,上个星期,房开负责人向她提供了1179号和1178号车位,据她了解,此车位都是访客车位,按规章制度是不能出售出租的,当时拒绝此车位了。

“ 11月中旬,房开给了她替换的车位,位于电梯口的1209号车位。面积比正常车位小些,刚够一辆轿车停放。”吴女士说,她对此还是不满意,因为根据购买合同,她购买的是非人防车位,但房开给她的替换车位性质不明,目前她和房开还在交涉中。

由于吴女士已经入住小区半年时间,自己的车位一直没有解决,吴女士说只能将车停在小区外。

事情已解决?房开表示双方已签字,吴女士予以否定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今天记者电话联系了房开公司的经理宋先生。

“事情已经解决了。”宋先生表示,公司已经将车位的合同交给吴女士,双方已经签字。吴女士选择了另一个车位。

对于吴女士原先购买的车位为何不存在,宋先生表示,公司没有授权他接受媒体采访,不方便回答。

对于宋先生的说法,吴女士予以否定。吴女士说,自己确实收到新车位的合同了,但她还有签字。不存在房开公司所说的事情已经解决了。

龙湾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联系房开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他们积极联系双方尽快协商处理好此事。

对于此事,记者还将持续关注中。

律师观点

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轶成律师说,停车位必须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吴女士购买的1268号停车位的位置显示是一根柱子,显然不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房开公司已构成履行不能。

因房开公司不能提供合格的停车位,客观上导致买受人吴女士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吴女士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要求解除合同、退回购车位款及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至于房开公司给吴女士提供了新车位合同,并不能代替原合同的履行,需要得到吴女士的同意及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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