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得到一份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新标准(征求意见稿),惊讶的发现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变了,大幅降低了资质主要人员的需求。
基本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甲乙级只需两个建造师,且不分一级二级,其他主要人员中级职称需求也大幅降低,重点如下:
施工特级资质改为综合资质,不分等级,可以承担各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还有项目管理业务
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民航工程。较14版资质12个类别多一个民航工程,原施工总承包三个等级,现只设甲、乙两个等级,资质需要的建造师由原来5人(公路原是8人,铁路原是3人,水利是8人,冶金是7人)改为只需2人以上即可(只要是注册建造师就行,不分一级二级),中级职称人数要求不变,持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要求未做要求,大大降低了资质要求,乙级资质可承担项目范围为原来二级资质的范围
施工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分别是: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预拌混凝土、建筑机电、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模板脚手架、建筑装修装饰、古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类、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输变电工程、核工程、通 用专业。比14资质36个类别减少一半,等级由原来三个等级改革成甲、乙两个等级,建造师由原来3个(部分需要4个,或不需要)变成只需要2个或不需要,中级职称需求没变化,岗位证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没做要求,乙级承担项目范围为原二级范围
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实行备案制。具有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且拟从事 专业作业的企业可在完成企业信息备案后,即可取得专业作业资质。专业作业资质分为11种作业类型: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 作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仮金作业、架线作业。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不多于2种作业类型进行备案
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
企业主要人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受聘或注册的,不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有效人员考核
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企业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均应满足《标 准》要求。一个人同时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中两个及以上的,只能作为一人考核;一个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 人员考核。
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企业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等应分别满 足《标准》要求,每类人员数量不累加考核。如:企业同时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乙级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企业只要拥有2名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即可分别满足两个类别的注册人员指标要求。一个人具有两个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资格)的,可分别考核。如:一个人 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职称证书和道路工程毕业证书,可分别作为企业申请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职称人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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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征求意见稿)
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四个序列。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 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般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施工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专业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专业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标准
(一)、施工综合资质标准
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1.1综合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净资产7.2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亿以上。
(3)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10亿以上。
(4)企业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电力工程、冶金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通信工程、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两项及以上。
1.1.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2亿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2)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3)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40人以上。
1.1.3科技进步奖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收入的0.8%以上。
1.1.4代表业绩
具有以下13类代表工程业绩中的2类
(一)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2项,工程质量合格。(建筑工程)...
(二)近10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公路工程)....
(三)近10年承担一级铁路干线综合工程300公里以上或铁路客运专线综合工程100公里以上,并承担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铁路工程)...
(四)近5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6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港口与航道工程)...
(五)近10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其中至少有1项是1、2中的工程,工程质量合格。(水利水电工程)...
(六)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电力工程)...
(七)近10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3项以上或1-5项中某--项的3倍以上规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矿山工程)...
(八)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冶金工程)...
(九)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大型石油化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石油化工工程)...
(十)近十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4项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市政工程)...
(十一)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通信工程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重合格。(通信工程)...
(十二)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不含设备采购价格)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机电工程)...
(十三)近10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民航工程2项或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民航工程3项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民航工程)...
1.2承包工程范围
取得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
(二) 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 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甲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1.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1.2乙级资质标准
1.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 万元以上。
1.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1.2.3 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
1.3承包工程范围
1.3.1甲级资质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
1.3.2乙級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 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1. 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2.1甲级资质标准
2.1.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2.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1.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2.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2.2乙级资质标准
2.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 万元以上。
2.2.2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2.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
2.2.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2.3承包工程范围
2.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2.3.2乙级资质
可承担甲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1000米以下、单跨跨度150 米以下的桥梁,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3.1甲级资质标准
......
3.2乙级资质标准
.....
3.3承包工程范围
3.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工程的施工。
3.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改建15公里以下I级铁路工程、30公里以下I、II、IV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32米的桥梁、全长12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注:铁道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铁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路、站场、路基、轨道等专业职称。
....
....
....
....
(三)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 个类别,分别是: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核工程专业承包、通用专业承包。
...
...
...
18. 通用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通用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18.1资质标准
18.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18.1.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2)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18.2.1 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工程。
18. 2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除上述17类专业承包工程外的其他专业承包工程的施工。
(四)专业作业资质
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实行备案制。具有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且拟从事专业作业的企业可在完成企业信息备案后,即可取得专业作业资质。
专业作业资质分为11种作业类型: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架线作业。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不多于2种作业类型进行备案。
附则
(一)企业资产
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首次申请资质的,以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为准考核;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核,按企业所申请资质和已拥有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指标最高值考核。
(二)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
2.《标准》中“注册建造师或其他注册人员”是指取得相应的注册证书并在申请资质企业注册的人员。
3.《标准》中所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是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4. 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
5. 企业主要人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受聘或注册的,不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有效人员考核。
6. 技术负责人的资历、专业职称、业绩等方面按企业所申请资质的相应标准要求进行考核。企业应按所申请资质类别明确对应的1名专业技术负责人。
7.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相关专业”按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或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进行考核。
其中,结构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等专业。
8. 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 ,企业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均应满足《标准》要求。一个人同时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中两个及以上的,只能作为一人考核;一个人员考核。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
9. 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企业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等应分别满足《标准》要求,每类人员数量不累加考核。如:企业同时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企业只要拥有2名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即可分别满足两个类别的注册人员指标要求。
一个人具有两个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资格)的,可分别考核。如: - 一个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职称证书和道路工程毕业证书,可分别作为企业申请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职称人员考核。
10. 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致,上级公司、 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11.《标准》中要求XX专业、XX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XX人,不要求所列专业必须齐全。
12.《标准》中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标准中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是指6人应当由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4个专业中级以上有职称人员组成,且结构、给排水、暧通、电气各专业至少有1人,其他专业人员不予认可。.
13.《标准》 未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限定,但要求部分专业齐全的,是指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1人,其余申报人员专业不作限定。如: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标准中要求“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是指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或注册建造师数量或两者之和的数量不少于3人,但其中至少应有1名结构专业、1名材料或化工专业人员,其他人员专业不作要求。
14.《标准》中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未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相应专业的申报人员数量达到标准要求即可,每一类专业人员数量不作要求。如: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标准中要求“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指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人员总数满足20人即可,每个专业人数不限,也不要求所有专业齐全。
15.《标准》 中注册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贵人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
(三)技术装备
《标准》中明确要求的设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以企业设备购明、所属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置发票为准进行考核;其中,申请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应提供设备主要性能指标证
(四)企业工程业绩和人员业绩
1. 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2. 一项单位工程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只作为一项指标考核。《标 .准》中分别考核累计和单项技术指标的,同一工程业绩可同时考核,但铁路方面资质除外。
3. 业绩中要求的“X类中的X类”必须分别满足,不能相互替代。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标准中,要求企业完成“3 类中的2类以上工程”,是指企业完成的工程中,高度、层数、建筑面积等3类考核指标中至少应满足2类,否则即为业绩不达标。
4. 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类别资质标准条件。
5. 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施工总承包业绩考核。
6. 企业以施工总承包方式承接的工程,不论该工程是否实行分包,均可作为其施工总承包业绩考核。
7. 申请专业承包资质的,以企业依法单独承接的专业工程业绩考核。
8. 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配套工程不得单独作为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业绩考核。
9.《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的工程业绩。如:申报年度为2021年,“近5年” 的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项目。超过时限的代表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10. 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代表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企业以境外承包工程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的,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11. 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贵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12. 保密工程不得作为企业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13. 单项合同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
14. 建筑工程高度应为从标高正负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
15. 建筑工程层数是指正负零到檐口之间的楼层数,其中,设备层不计算在内,跃层按单层计算。
16. 企业因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资质,或因工程业绩弄虛作假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五)承揽工程范围
“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办公楼、宿舍楼、厂房等相应建筑物、构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
(六)其他
1. 对于原标准中并入了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钢结构、铁路铺轨架梁、河湖整治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等4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可按工程性质和规模由具有相应类别和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2. 本标准的“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来源:网络,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