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琦自参加革命,就立下了坚定的誓言,要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党,献给人民的解放事业。
因此,每当革命工作处于危急关头,革命需要的时候,他都能挺身而出,义无反顾。
1943年春的一个夜晚,日伪军出动重兵,突然包圈了我尼山专署公安局。
此时,专署公安局与邹县公安局合并,两个牌子,一支队伍,驻地在小仲家庄。
局长命令刘琦,带半个班,抢占制高点,阻击敌人。
很快,他和5个战友,冲上了村旁的高地--羊栏山头,凭借有利地形,向敌人射击。
这时,刘琦发现,日伪军仍源源不断断地增加,敌人之多,远运超出了我们的预料,机关如不及时突围,后果不堪设想。
他立刻派了一个战士,向局长报告,建议由高地上的同志们留下,牵制敌人,掩护机关,火速突围转移。
局长同意了刘琦的请求,立即集中火力,杀开了一条血路,抢在敌人包围圈形成之前,胜利突围。
日伪军见我机关突围走了,恼羞成怒,恶狼般地朝羊栏山头扑来。
刘琦和几个战友临危不惧,沉着应战,他们相互鼓励着,边打边退,顽强地阻击着敌人的进攻。
他们为机关安全转移,赢得了宝贵的时间,然后,他们凭借熟悉的地形,甩掉了敌人,无一伤亡。
刘琦同志的事迹已经过去几十年了,但他任劳任怨、努力工作的作风和英勇战斗、不怕牺牲的精神,却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敬仰!
(文/谷守春)
刘琦同志简介:
刘琦,男,1921年生,山东省临沂县册山乡南头村人。1939年2月入伍,同年四月入党。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战士、班长、排长、中共鲁南一地委社会部干事、鲁南区党委社会部干事、邹县抗日民主政府指导员、机关党支部书记、鲁南一行署公安局长,邹县公安局审讯股长兼政治保卫队指导员。解放战争时期,历任费县、赵县、邹县公安局长,温河县公安局长,费县县大队长。1945年邹县公安局审讯股长,在鲁南区公安保卫会议中,被授予模范干部称号,并记一等功,奖励大金星钢笔一支,衬衣一套。1949年3月南下后,先后任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城区公安分局长,杭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江干区委书记,下城区委书记、区长,中共杭州市委工业部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市轻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杭州机床厂党委书记,杭州市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浙江省计经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兼浙江省食品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