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乌战争马上就要进入第3个年头了,从战争打响开始,美国的声音就没有中断,他一直指责俄罗斯破坏了国际法。
在美国人的论调里,俄罗斯不仅发动战争,更是非法占领了乌克兰的克里米亚、塞瓦斯托波尔等地。
这样的指责不绝于耳,但美国人关于俄罗斯破坏国际法的论据并不能成立。
相反,美国才是破坏国际法最严重的一个强盗国家,旧金山合约就是美国人的杰作。
它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在内容上,严重脱离事实存在,是一个非法立约的行为。
旧金山对日合约的背景
二次大战结束了,但关于如何处置日本一直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虽然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对于日本的处置有明确的说法,日本也在宣言上认可了这一事实,可美国人并不买账。
准备抛开四大国单独谋求对日的处置,以满足自身的利益需要。
从1946年开始,美国就一直妄图对日本实施单独的占领。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美国必须打破四大国一致原则,单独由美国与日本签订合约,这样才能方便美国独占日本,操纵日本。
为了这一步,美国人开始了第1次尝试。
1947年,美国拿出了一份协议,企图绕过四大国直接在远东委员会上通过这一草案。
可苏联明确拒绝了美国人的做法,主张必须按照四大国一致的原则进行日本的改造与占领。
而这四大国指的就是,苏联、美国、英国、中国。
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中国内战有了最终的结局,东南亚国家也纷纷脱离了英法等国的掌控。
尤其是朝鲜战争,使得中美之间的对立逐渐加剧,美国也开始了独占日本的谋划。
1951年,美国再次绕开苏联与中国,开始单方面同日本接触。
为了让自己的行为更具说服力,美国纠集了众多的非利益国,企图以数量优势压倒程序上的正义,达成订立对日合约的目的。
这些非利益纠缠国基本来自拉丁美洲,以及未同日本交战的国家。
他们并不能代表受伤害最深的中国,可偏偏美国用这些国家在条约上签字生效,使得美国的目的达成了。
旧金山对日合约,正式于1951年9月通过。
这一合约的通过,标志着美国独自享有在日本的所有权利。
更为关键的是有了这份条约,日本可以光明正大的恢复往日的气息,并且加入到了美国领衔的集体安全圈里。
打破了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对日本的限制,使得日本重新活了过来。
但是,旧金山合约存在着致命的问题,这便是程序上的不规范和内容上的不正义。
也正是因为这2点原因的存在,使得旧金山合约是一个废约,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程序上的不规范
二次大战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同盟国关于如何处置日本已经有了明确的共识,这样的共识在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日本宣布的无条件投降书当中有明确的记载。
宣言和公告所要求的措施,日本通过投降书全部予以接受。
同盟国又在训令677号当中予以明确,正因为这四项文件的存在,使得处置日本的措施与行动有了完整的国际法支撑。
要注意的是,这份完整的国际法支撑是战胜国共同制定的,既包括美国,也包括中国、苏。
但美国旧金山对日合约的签订却只有美国与苏联,缺少中国的出席。
且在订立的过程当中,苏联明确提出了反对意见,美国人还是强行通过了该条约。
这是程序上,美国人犯的第1个错误。
第2个错误就是美国签订这合约时,明确违反了联合国家宣言这一重要的国际法。
因为在这个宣言当中,针对与战败国缔结合约的行为,宣言禁止任何一个国家采取单独的行动,必须由所有战胜国共同制定才能通过。
别看旧金山对日合约有48个国家出席签字,但大多数与日本没有交集。
日本在投降的时候所发布的投降书。也主要是针对四大国而言的。
在日本人的投降书当中,日本人明确点出了四大国的名称,可现在要处置日本的问题了,美国的做法却是撇开四大国单独实施。
这便是美国在程序上存在的两处致命的问题,也正是这两个问题的存在使得旧金山对日合约是一个非法合约。
如果以这样的先例为标准的话,那么,俄罗斯便可以纠结几个国家单方面决定乌克兰的归属,也可以决定波罗的海三国的归属。
中国同样可以拉上几个国家,决定夏威夷群岛的归属。
美国在这一方面起了一个坏头,它才是践踏国际法最为严重的一个。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