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铺卖豆腐脑被罚一万五,你怎么看?

文学故事家 2023-11-24 08:51:03

近日,北京朝阳区一包子铺因在外卖平台卖豆腐脑,被监管部门认定超许可范围经营,罚款1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014元,在网上引发关注。

网友的态度几乎是一边倒的,就连央媒也选择了“选边站队”豆腐脑。

一、在此之前,类似事件(有福建福州一名老农,因销售不合格芹菜获利14元,收到5万元罚单,还因未及时缴纳罚款,被追加了5万元罚款;有洛阳西工卖菜大爷挣21元被罚款11万元;又有安徽池州一餐饮店因售卖“拍黄瓜”凉菜被罚5000元,还有陕西榆林小店卖5斤超标芹菜收入20元被罚6.6万元。)屡见不鲜,在遭到网友口诛笔伐的同时,甚至法院都不支持相关部门的做法。

可为什么这种事件还是屡屡出现呢?

大爷卖菜被罚十余万,哭诉“就赚了20多,罚款交不起”

二、由于疫情牵累,三年以来,人民群众经济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类似处罚于人情不通。

如果相关部门认为是“有法可集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人民群众就会骂你“良心坏掉了”。

三、对于人民群众而言,类似让很多家庭欲哭无泪的“烂尾楼”比“豆腐脑”更加有待处理。

四、经济要走出困境,关键在于改善民生,只有通过改善民生,解决百姓的后顾之忧,才能从根本上提振消费信心,使得民众敢于消费,同时,改善民生也是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

在老百姓眼里,“小菜贩天价罚款”、“一货车两年收58张罚单,罚金高达27.5万元”都是畸形而不符合公众认知的。

央广网评认为:市场监管执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场,让市场主体能够健康发展,实际也是一种服务。执法者与市场经营主体之间,不该仅仅有简单的“罚与被罚”“管与被管”的关系。尤其是对于小微企业、小本生意,本该多些服务意识,多些合规经营的提醒,多些体恤共情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尤其是在经济仍处于复苏阶段、各地都在想方设法改善营商环境的当下。

法治的底色是世道人心。执法必严与保持该有的人性化,从来就不是对立的。“轻微违法首错不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早就成为现代执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一些法律法规中被明确下来。

执法的自由裁量权不可过度,宜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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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故事家

简介:一个老男人、前记者的自留地,写网文的老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