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每年光是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就有三十多万人。而且很多留学生毕业后留在美国获得永久居留权利,有的甚至加入美国国籍。而正如我有一篇文章分析的,出国留学的学生多是来自于每一个地方知名学校---知名的高中和知名的大学,普通学校留学的学生凤毛菱角。于是社会上有声音: 这些知名重点学校,享受国家的很多教育资源,而且通常占有比普通学校更多的教育资源,结果却留在别人国家,服务于其他国家,相当于我国为他人做嫁衣裳,这对我国非常不公平合理。甚至有人建议这些名校毕业学生留学后不回国的,应该征收一定费用补偿国家对他们之前的培养。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魏士强最近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这一问题。讲“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是我国多年来的留学政策,同时强调比如留学生在疫情期间给国家捐助物资做出了贡献等。但是还是没有打消哪些质疑者的疑虑,就是作为社会一员,从小到大,教育医疗水电等等,虽然也付费但是还是免费享受很多社会公共服务,尤其是名校毕业生,享受服务更多,或者说国家花费在这个学生身上的钱更多。但是这个人最后长久停留在国外,工作在国外给其他国家做贡献,生活在国外消费在国外拉动其他国家的内需,偶尔短期回国,对我们国家好像很不公平。看上起的确应该向这些长久不回国的人征收额外的费用。我也一度很混乱,虽然直觉上好像不是这样,那里有不对的地方,但是又想不明白。
昨天这个消息出来后,行业内朋友圈大量转发,今天我经过思考,大概有这么一个理解,估计这也是我国指定“来去自由”的留学政策的根基和出发点。
内在逻辑应该是,留学生父母在国内工作消费纳税,这是义务。孩子接受教育以及享受社会提供其他各方面公共服务是权利,所以算两不相欠。留学生回国还是留在国外,个人决定,谁也不欠谁的。这样理解起来好像就比较通顺了。
这是我个人的一个理解。逻辑上感觉是这样的。不确定是不是正确?或者还有其他解释?你认为应该对来自名校留学后不回国的学生征收一定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