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
哪些驾驶人需要进行审验教育?
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你知道吗?
这些人需要参加审验教育
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但未达12分,需参加审验教育。此外,持有非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若遭遇交通事故致使人员死亡且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但未被吊销驾驶证,同样需要参加审验教育。70周岁及以上的驾驶人,一旦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则需进行“三力”测试,并参与审验教育。校车驾驶人则需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先完成驾驶人体检,再参加审验教育。审验教育办理流程
驾驶人需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在首页点击“更多”,然后在“学习教育业务”版块中点击“驾驶人审验”,依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申请。
参加审验教育主要分为网络教育和现场教育两种模式。
* 这些人可参加网络教育: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1—8(含)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可以选择网络教育。选定“网络教育”方式后,将教育城市设定为驾驶证核发地,仔细阅读《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内容后提交申请,即可参加网络学习。
* 这些人需参加现场教育:
校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9-11(含)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则应选择现场教育。需要注意的是,无法按时参加现场教育的驾驶人可提前一天取消预约并重新预约。参加现场教育的驾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抵达预约场所,按时完成签到、点名、签退,未按要求完成的学习记录将视作无效。
完成现场教育或网络教育后,若符合审验条件,系统会自动提交审验业务;若不符合,例如存在未办结业务或有违法、事故未处理等情况,需先行处理妥当后再次提交审验业务。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务必按时参加学习、审验,确保自身驾驶资格的有效性。同时,也请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共同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