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日,以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和出入境管理局为基础,同时结合吸收在此前跨军地改革中退出武警现役、划归公安机关的大部分原公安边防部队,我国新组建成立了副部级的国家局,即国家移民管理局(同时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
根据相关机构改革方案,国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执行人民警察编制,并由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兼任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职,授予副总警监警衔;另设有四名正局级的副职协助开展工作,均授予一级警监警衔。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移民管理局的四位副局长比一般的正司局级干部的地位要高,属于是中管正局级干部。
而国家移民管理局虽然只是个副部级单位,但却下辖着规模可观的力量,并对本系统单位实行垂直管理。
首先是机关内设机构方面,国家移民管理局设有综合司(加挂“移民事务国际合作司”牌子)、政策法规司、外国人管理司、公民出入境管理司、边防检查管理司、信息科技司、干部人事司、后勤保障司和机关党委。
其次在下辖力量方面,由于国家移民管理局的体系庞大、力量单位众多,因此本文仅介绍到国家移民管理局下辖二级预算单位这一层级,一共是43家,具体如下所列:
一、局直属单位共3家:分别是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所、国家移民管理局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国家移民管理局警务保障中心。
二、下辖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共33个:均为正局级单位,目前我国大陆地区除了广东以外的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是各设立1个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唯独广东省是非常特殊的同时设有3个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即“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各边检总站直属国家移民管理局领导管理,下辖相应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其他直属力量,沿边省份边检总站还同时下辖有相应的边境管理支队。
三、下辖常备力量总队共2个:级别均为正局级,分别是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一总队(加挂“中国共产党国家移民管理局党校”牌子)和常备力量第二总队(前身是原公安边防部队士官学校)。
四、下辖地区遣返中心5个:分别是国家移民管理局北京遣返中心、长春遣返中心、广州遣返中心、东兴遣返中心和瑞丽遣返中心;5个遣返中心的规格级别是副厅局级,内设有相应的处室(如办公室、政治处、监管处、审查遣返处、后勤保障处等),下辖若干个副处级的执行队以及若干个遣返站。遣返中心主要承担“对目标对象实行羁押、拘留审查、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监护限制活动范围的外国人,负责临时安置难民和申请难民地位的外国人,负责实施待遣返外国人的身份核查,负责执行在押外国人的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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