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热议自残自杀与学校无关承诺书:是谁把学校逼得走投无路?

教育人看世界 2024-12-26 15:54:47

近日,梅州市五华县水寨中学要求学生签订“珍爱生命承诺书,引起广大网友关注。

“如果我出现自残、自杀的行为,均与学校无关。我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主张任何损坏和赔偿,也不会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网友热议的话题集中在这份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学校此举到底有什么目的?为什么学校被逼成了这样?

学校这份承诺书很可笑。中学生作为未成年人,签署的承诺书没有任何法律效率。校方在明知没有约束力的情况下,还让学生签署承诺书,就有掩耳盗铃,甩锅推卸责任、忽视学生心理健康的印象。

明知不可为,校方为什么还要让学生签署这种承诺书?

12月25日,当地教育局进行了核查,还原了事件真相。原来,这是该校23日组织开展“热爱生命”主题班队会的一个环节,上完班队会课,引导学生认识到生命只有一次,要热爱生命后,通过承诺书,让学生明白,要珍爱生命,尊重生命,任何情况下都不放弃生命,生命是自己的,和学校没有关系,不要试图用放弃生命来达到威胁老师或学校的目的。

当然,承诺书只是作为一个教育环节,没有任何问题,但如果放到社会大环境下,就要接受是否合法合规的考量,就有大问题了。

是什么将学校逼到撇清责任的地步?

学生出现心理问题,采取极端手段,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去发生在校园里的霸凌事件引发,绝大多数是学生的家庭出了状况。站在这个角度思考,学生出现极端行为,责任主体是家长,一概追责学校,对校方来说,是不公平的。

网友就提供了不少这样的案例。如网友举例,一个学生转学第一天来上学,就在家喝了药,班主任及时发现及时送医,他喝的也不是致命的药无大碍。经调查父母离异,母亲改嫁不管孩子,父亲也不务正业之前在蹲拘留,平时基本不在家,爷爷孩子犯错基本就是打,奶奶根本管不了!转学来之前这孩子多次有自残行为,而且有伤害其他学生的行为,小学六年级抽烟,带刀,偷家里的钱,前几次找家长爷爷来过,再犯错家长不来了!看似一个孩子的问题,其实是一家子的问题,这样的家庭几乎哪个学校都有几个!

在目前这种层层追责的大环境下,往往是无论是校内校外,偶然还是必然,一概泛化追责,追责学校,校方也是被逼无奈,用学生的承诺书来自保。

文末总结

这起看起来非常可笑的承诺书,从教育的角度看,有其合理性,但放在社会大环境下,是无效且有甩锅推卸责任之嫌。可笑的承诺书,反映了学校背负无穷责任的现实困境,和学校试图自保的无奈现实。

为今之计,有关部门还是要重视校方背负无穷责任的现实,从政策和操作层面提高追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很简单,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校园意外伤害相关文件,厘清学校该付的责任清单,校外发生的,家长负责;校内发生的,按照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责任来分清责任,笔者建议,多数校园里发生的学生自杀自残行为,只要不是校方没有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一律免责。只有这样,才能卸下学校的顾虑,提高家长履职尽责的自觉性。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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