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情人透露,当年办案的基层民警陈志伟的实名举报说出了当年案件的诸多细节,而且,陈志伟还有一份申辩材料,当中表示,当年一开始,被指派负责出警的并不是他,他是被领导安排在宿舍做案卷整理工作。
从工作群的截图来看,一开始,是安排的另一位警务人员,但是那位警务人员疑似被叫出去喝酒了,导致派出所警力不足,于是临时改派自己出警,而通知到他的时候,距离群众报警已经至少12分钟过去了,这已经很晚了,所以最终导致了延迟出警,而后来接受采访的时候,陈志伟对媒体说他出警用了五分钟,但是实际上用了更长的时间,一度引发了全网声讨。
第一,陈志伟的举报事件当中最该关注的就是当年涉案的警方工作人员里究竟还有没有漏网之鱼
第二,被举报人来调查举报人那显然不合理。
陈志伟实名举报的对象就是唐山市有关的人员,那么现在这唐山市有关的人员在发布这个通报,就算通报内容客观真实,我觉得也不符合程序,你毕竟是被举报一方。利益相关方应该回避这个基本原则,当地都不知道吗?我认为无论如何应该有更高级别的调查组来进驻调查,就像当不是也异地办理此案了吗?而且你看最近的马翔宇事件当中那个苏州工业园区出的通报有意义吗?我觉得是没有意义的。一定要更高层级的工作组才能取得公众和举报人的信任。而陈志伟举报事件同样如此。
所以此事我目前不占任何一方,我们等待更高级别的调查组彻查当年的处警过程,究竟有没有其他人员是漏网之鱼。就算被抓了,量刑是否足够?如果有,绝对不能放过,应该予以严惩,还司法尊严,还公众信息,那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没有这样的情况,那么显然诬告者如果捏造事实,伪造证据,那么也应该接受法律制裁。
狗咬🐶
没好揍 警察👮👮
[得瑟]
第二条真是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