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复杂,中国女排主教练应聘条件详解,郎平蔡斌陈方不符合条件

邓婕明轩说事 2025-03-21 11:14:49

3月18日,国家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公布了招聘中国女排主教练的通知。

公告的核心要点集中在第四部分第4条。不过,这条内容表述较为晦涩,内部逻辑关系错综复杂,有必要进行深入解读和分析。

让我们直接来看看这条规定的详细内容:

在撰写招聘要求时,我们通常会明确列出各项条件。以这份公告为例,它提出应聘者需具备“丰富的执教经验、出色的执教成绩以及一定的国际赛事经验”。接下来,我们需要具体说明这些条件的含义。首先,“丰富的执教经验”可以定义为在省市成年队或国青国少队担任主教练超过三年。其次,“出色的执教成绩”意味着在全国性、世界性或亚洲正式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最后,“一定的国际赛事经验”可以解释为曾作为主教练带队参加世联赛、世俱杯、世青赛或世少赛中的任意一项。通过这种方式,招聘要求将更加清晰明确。

中国女排主教练的选拔标准在公告中没有详细说明,只提到了一条关键条件:候选人需有省市成年队主教练经历且带队取得全国前三,或者曾执教国家级青少年队并带队获得世界或亚洲赛事前三的成绩。

既然规则已经明确,那么按照基本逻辑,这一段中的两个条件都必须遵守,不能只执行第一条而忽略第二条。如果其中一条可以被忽视,那制定这些规则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评估潜在竞聘者时,我们只需依据这两个标准进行衡量即可。

以古德蒂为例,他满足第一个条件,但第二个条件他完全不符合,因为他从未在中国担任过教练职务。

以安家杰为例,他确实满足了第一个条件,但第二个条件却未能达标。他既没有带领省市队在全国比赛中进入前三,也没有在执教国青或国少队时,在亚洲或世界级赛事中取得前三的成绩。

以陈方为例,他的背景较为特殊。首先,他具备国际比赛执教经历,曾参与世俱杯。然而,第二条要求他未能满足:他未曾作为省市队主教练带队进入全国前三,而八一男排并不属于省市队范畴。在天津女排执教期间,他的职位是执行教练而非主教练,且队伍今年仅获得联赛第四名。虽然他作为助理教练带领天津女排赢得全锦赛冠军,但由于缺乏主教练的正式任命,陈方并不符合相关条件。

谈到王之腾,他在执教履历上有独特之处。根据相关标准,他符合带队取得国内联赛佳绩这一条件,曾多次带领上海女排夺得联赛第二名的成绩。然而,在另一项重要指标上,他却存在明显不足,即缺乏带领队伍参加国际大赛的经历。这种既有突出成绩又存在明显短板的情况,使得他在教练评价体系中呈现出复杂的特质。

再谈谈沈琼的情况。有人提出,公告并未明确限定女排主教练,男排也是选项。但我认为,公告暗含了一个前提——女排优先。如果不明确这一点,其他项目的主教练也会参与竞聘,局面将难以控制。想象一下,篮球、拳击、田径、游泳、滑冰等项目的省市队和国青国少队主教练加起来可能超过100人,都来竞争这个职位,那将是一场混乱。

关于郎平、陈忠和、蔡斌、王宝泉等人,他们确实不再满足相关条件。根据第四点第五条规定,候选人需具备“年富力强”这一要求,而他们均已接近60岁,显然已超过这一标准。此外,郎平和陈忠和也不符合第二项条件。

单纯从字面理解公告内容并不全面,真正的解释权在排管中心手中。他们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解读或发布新的公告。毕竟,规则是固定的,但执行时可以灵活变通。选择中国女排主教练的关键在于找到最合适的人选。如果出现特别优秀的候选人,不必过分拘泥于既有规定,完全可以突破常规,为球队选到最理想的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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