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福建漳州万达广场旁边发生一起恶劣的凶杀案,37岁的方某在路边捅死一名男性,疯狂举动吓坏周边人群,纷纷拿起电话报警。
通过视频可以看到,方某的妻子站在旁边拼命的想阻止行凶的丈夫,但是奈何方某身材高大,拉了多次都无济于事,而方某手里握着小刀向被害人疯狂的捅刺,足足有27刀,刀刀都在胸口或是脖颈处。
原来妻子吴某今年35岁,和30岁的死者是情人关系,由于丈夫方某经常在外地出差,在建设房工作的吴某,经常接触一些健身的男士,所以不甘寂寞的吴某就和一位经常来健身的男子好上了,两人经常约会,甚至在丈夫不在家时候和情夫在自己家中的婚床上健身。
随后风言风语传到丈夫方某的耳朵里面了,方某已经暗中调查妻子吴某很久了,这次看到妻子又打扮漂亮出门,就尾随着带了一把小刀也跟了出来。
果不其然,在万达商场附近正好看到妻子吴某和情夫手牵着手约会,简直就是旁若无人。
忍了很久的方某手里紧紧攥着小刀,从后面扑向妻子的情夫就开始猛刺,目测方某身高有1米9的样子,身材矮小的情夫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被足足刺了27刀。
丈夫方某也很淡定,被闻讯赶到的帽子们带走了,留下吴某伤心的趴在了地上,不知道此时是为自己情夫被杀而伤心,还是伤心自己丈夫杀人被带走。
方某看起来很淡定,一脸从容,感觉杀人之后整个人变得很轻松,好似心中的一口恶气放了出来,有种无奈且释然的感觉。
自古奸情出人命,既然结婚了就要对婚姻负起责任。
方某捅了情夫27刀为何没有伤害自己妻子一根毫毛呢?
按理方某当时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持刀就已经有了杀心,按理说这种事情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自己妻子肯定也是个水性杨花的人,为何唯独没有伤害自己妻子呢?
看下网友的理解。
为了一个出轨的妻子搭上自己的后半生,值得么?
有些网友比较极端,认为妻子的过错也很大,也应该受到惩罚。
那么方某为何没有伤害自己妻子呢?认为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丈夫方某和吴某也是刚结婚不久,有孩子需要抚养,如果连妻子也杀了那么自己的孩子就没有人抚养,也是为孩子着想,留了妻子一条命。
第二个原因:在方某眼中妻子是被这个男的祸害的,这个男的是横亘在他和妻子中间的祸害,不除之心中不快,方某还是深爱着自己的妻子的。
笔者也认为这样做很不值得,为了出一口气搭上了自己的后半生,而妻子很有可能在把孩子拉扯大之后再嫁人,因为她的过错仅限于是道德谴责,而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看方某的外向条件挺好的,穿着帅气,身材高大,冷静下来想一想,为了这样一件事情真的值得么,既然过不下去可以离婚,冲动会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