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网约车 近日,辽宁省营口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严禁非法注册从事网约车运营的通告。
通告称,目前营口市存在一定数量的非法网约车,对出租车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影响,营口市交通运输局已对这些非法营运网约车及其所在平台企业依法进行处罚,但这一违法行为仍屡禁不止。
针对这种现象,下一步,营口交通运输局将通过大数据监管科技手段,全面掌握营口市非法网约车及其驾驶人相关信息,对于继续从事非法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将严格按照《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依法处罚。
处罚结果,将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对此,营口交管部门提示,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不要在网约车平台非法注册参与营运,已注册的非法网约车驾驶人要立即停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共同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道路旅客运输环境。
同时,营口交管部门对2024年11月份,共计7起非法营运网约车驾驶员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示。
营口交管部门指出,非法网约车缺乏规范化管理,承担风险能力弱,一旦发生意外,难以维护自身及他人合法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非法网约车也损害了合法巡游出租车经营者权益,严重影响行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