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是个舍得一身剐,也要在中国革命历史中留下深刻印记的女性英雄人物。

曾志,原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她的革命经历曲折悲壮,堪称传奇。三次悲情婚姻,三次将孩子送与他人。
曾志,原名昭学。1926年,15岁的曾志考进了衡阳农民运动讲习所,她要为女性争气并改名为“曾志”。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一次婚姻
1927年,年仅16岁的曾志与20岁的夏明震结婚。

夏明震是革命烈士夏明翰的弟弟,两人因革命工作相识并结婚。
夏明震担任中共郴县中心县委书记,曾志任秘书。
不幸的是,婚后不到一年,1928年3月,夏明震在一次郴县反革命暴乱事件(亦称“白带子反水”)中英勇牺牲,年仅22岁。
他们第一个孩子,石来发。出生后仅26天,送与当地民兵副连长石礼保及其妻子赖凤娥。
石来发一直在石家生活,后成为井冈山大井村的农民。1951年,他与亲生母亲曾志相认。终身务农。


第二次婚姻
在夏明震牺牲后不久,曾志与蔡协民结婚。

1934年,蔡协民在福建因叛徒出卖而牺牲。
他们第二个孩子,铁牛。1931年11月出生后不久送与一名中医叶延环。
不幸的是,这个孩子在被送出的半个月后就夭折了。
第三个孩子,蔡春华。1933年2月出生后仅13天,送与一位做地下工作的警官婶婶。
蔡春华从小营养不良、身体虚弱,不幸患上了全身淋巴结核和肾结核,成为残疾人。多年后,他在组织的帮助下与亲生母亲曾志相认。
第三次婚姻

与蔡协民分手后,曾志在革命工作中与陶铸相识并结婚。
陶铸后来成为中央国务院副总理。
陶铸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于1969年含冤离世。
曾志的一生充满了革命的艰辛与牺牲。她不仅经历了三次婚姻的不幸,还因为革命的需要三次将自己的亲生骨肉送与他人抚养。这些经历无疑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愧疚,
然而她无怨无悔,为了解放穷苦大众,跟随毛主席干革命;
她无私无畏,从不追求个人名利,她属于毛泽东时代特殊材料铸成英雄女性,曾志走后,再无曾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