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琴鹤堂国学
《三命通会·卷五·论阳刃》有云:
或曰:甲戊庚见刃逢冲发祸,多验。壬丙逢刃见子午冲,多无祸。以丙见子、壬见午俱为正官,反作贵气论也。
意即:壬子见丙午,或壬午见丙子,原局或岁运虽为天克地冲阳刃,无祸反有贵。
那么,为什么壬丙逢刃见子午冲,多无祸呢?
先贤万民英在此解释为互换官贵、身杀两停。
其实,不独互换官贵、身杀两停这个原因,还有正气无刑这个因素。
什么是正气无刑呢?
《李虚中命书·卷中》有云:
正气无刑:如庚禄在申气当用甲,如诸位中不见庚之刑甲,或他位见甲,即为无庚是也。
正气无刑,越冲越发,主意外中变吉,但六亲刑克不免。
进一步讲,不独壬子见丙午,壬午见丙子,壬子见戊午,壬午见戊子皆为正气无刑。
由此我们可以总结:
壬子见丙午,壬午见丙子,壬子见戊午,壬午见戊子四组,因互换官贵、身杀两停、正气无刑的缘故,原局或岁运虽见天克地冲阳刃,无祸反主贵,但六亲刑克不免。
以任铁樵《滴天髓阐微·上卷·坎离章第三十四》所载某乞丐变富翁例为证:
壬子 丙午 壬子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此造水火交战于干支,火当令,水休囚,喜其无土,日和不克。初交丁未,年逢戊午,天克地冲,财杀两旺,父母双亡,流为乞丐;交申运逢际遇,己酉运发财数万,娶妻生子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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