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作为国家海上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舰艇编制作战体系的构建对维护海洋权益、确保国家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海军舰艇分类和编制过程中,舰艇的区分主要依据两个核心标准:排水量和功能定位。
首先,从排水量的角度来看,海军舰艇的基本区分原则是按照船只排水量大小来划分“舰”与“艇”。通常情况下,排水量超过500吨的水面战斗舰艇被称作“舰”,如航空母舰、巡洋舰、驱逐舰、护卫舰等;而排水量在500吨以下的则称为“艇”,包括护卫艇、导弹艇、鱼雷艇等小型战斗单位。然而,这一区分并非绝对,有时也根据舰艇的实际性能、装备配置及任务需求进行灵活调整,例如某些大型导弹艇即使排水量超过了500吨,因其战术用途依然可能被归类为艇。
其次,海军舰艇的功能定位也是决定其编制的关键因素。不同类型的舰艇承担着不同的作战任务和战略使命。例如,航空母舰作为海上移动机场,主要用于搭载舰载机实施远程打击和空中控制;巡洋舰和驱逐舰侧重于区域防空、反潜、对地攻击等多种任务;护卫舰则主要负责近海防御和舰队护航;潜艇无论是常规动力还是核动力,因其隐蔽性强,主要用于执行侦察、渗透、破交、战略威慑等特殊任务。
此外,海军舰艇还按照其在舰队中的角色和战略层级进行更为细致的分级,比如将舰艇划分为一级舰(航母、战列舰、巡洋舰)、二级舰(驱逐舰、护卫舰、潜艇、登陆舰)以及三级、四级甚至五级舰艇等,每一级舰艇都有明确的职责和作用范围。
综上所述,海军舰艇的编制区分既考虑了舰艇本身的物理属性——排水量,又结合了舰艇的战略功能和战术角色,以此构成了结构层次分明、职能定位清晰的海军舰艇队伍,从而确保海军能够在复杂多变的海洋环境中灵活应对各种挑战,有效履行保卫国家海洋利益和参与国际事务的重任。
现在水面战舰的大概划分方法:1000吨以下是巡逻艇,1000-4000吨是护卫舰,4000-8000吨是驱逐舰,8000-16000吨是巡洋舰,16000-32000吨是重巡洋舰,32000吨以上是战列舰。重巡洋舰和战列舰早就被淘汰了,现在巡洋舰也要被淘汰已是大势。水面战舰到底造多大才是最合适的呢?要根据战舰的类型、作用、作战任务、搭载的武器情况和技术、电子设备的技术和隐形技术等情况和条件,既要分清主次,又要综合考虑。设计小了,会影响武器、电子设备的装备,设计大了,会增加自身目标、雷达反射面积、成本,降低了生存率和性价比,绝不是越大越好,所以要找到一个理想平衡点。驱逐舰主要作用是远洋防御、远洋护航、次要作用支援对地攻击,执行防空、反潜、反舰、打击地面目标等综合作战任务,按6000-8000吨造。大型护卫舰主要作用中近洋防御,支援舰和商船护航,主要执行反潜作战任务,次要防空、反舰,按3000-4000吨造。轻型护卫舰主要作用近洋防御,主要执行反潜作战任务,次要作战任务防空、反舰,按约2000吨造。导弹数量适量即好,千万别求多而加大吨位,要多的,宁可多造船只数量,否则得不偿失![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