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实习生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相关部门建议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究竟是他罪有应得,还是充当了事故的“背锅侠”?
据红星新闻报道,2023年12月30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发生的一起严重坍塌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日前,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发布该事故调查报告,其中,一名在工区项目部担任质量员的实习生,因未及时将重要停工指令传达到施工队伍,被认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习生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参与工作甚至可能是无偿的。实习生的身份与可能因重大责任事故获罪的强烈反差,让部分网友对他产生同情,甚至有人认为他就是一个“替罪羊”。
首先要说明的是,相关部门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该建议一定会被司法机关采纳。这名实习生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需要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的办案人员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
但同样需要指出的是,追究其责任未必是找人“背锅”。在法律上,实习生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并无障碍。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可见,生产、作业每一个环节中的人员,都可能构成该罪。而判断是否构罪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有力“推动”了事故的发生。
之所以对犯罪主体做宽泛规定,是因为,就实现安全生产而言,每一个环节都不可或缺。只有承担不同职责的每一个人都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避免事故发生才有保障。
在这一点上,实习生也不能例外。只要他成为生产、作业中某一环节中的一员,其履行职责的义务就不因自己是实习生而“打折”,“实习生”更不是免除刑事责任的“护身符”。
考虑到实习生缺乏相关工作经验,如果单位让其在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上“独当一面”,那么,一旦因其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此时追究其刑事责任,争议恐怕会很大。但在济南的这起事故中,需要他完成的工作,只是将停工指令传达到施工队伍,只要有起码的责任心,完成就没有任何困难。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发生前,项目发包方和监理方已经发现了事故隐患并作出停工指令。停工指令交办给这名实习生,要求他当日送达。可以预见的是,如果停工指令可以及时送达施工队伍,事故完全可以避免。然而,事实却是,因其个人原因,停工指令未能送达,第二天就发生了坍塌事故。
发现事故隐患作出停工指令,这是安全管理规定的重要内容。而负有送达停工指令责任的实习生未及时送达,实质是他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违反。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与重大事故发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现在断言这名实习生的命运,为时尚早。但无论他最终获刑还是侥幸逃脱,这件事都为实习生们提了个醒:在任何岗位,都需谨记“责任”两个字的分量。
撰稿 / 李曙明(律师)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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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吧,停工指令这么重大的事情,让一个实习生传达,领导当天也不问问是否传达到位?另外,现在信息社会,停工这么重大的事情,项目微信群没有说吗?项目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没有给施工队打电话说吗?所以,无论这名实习生是否判刑,主要责任还是在项目管理方!
有点笑话,自己施工不顾安全,把安全责任推给别人,是有点本末倒置。再说,就是送达了通知,别人继续施工,就不会出现安全事故?明显是有人推责,把责任主体搞混了,责任权重主次不分。实习生有责任,但不应该是刑责。
具体情况还需要更多的案件细节才能具体分析,但就现实的普遍认知而言,真正紧急的命令难道没有更快捷的方式传达吗?还在用这种原始的鸡毛信方式?就一般情况而言,书面的通知是工作程序的必要环节,用作存档或者公告使用,往往都有一定的滞后性,实际中请问谁不用电话通知?特别是紧急情况下。所以就一般情况,书面通知没有及时送达绝对不是指令没有传达的主要原因。
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对处理紧急事件有明确规定,即先下达口头指令,24小时之内传达书面文件。下达停工令只能项目负责人。
实习生肯定不会独挡一面,要么叫实习生干嘛?不叫熟练工啊?
确实是替罪羊。
还有比这更不要脸的吗?
停工指令文件是出事前生成还是出成后生成,完全是他们说了算嘛
是不是替罪羊?只要智商正常的人都知道!实习生有多大的权限。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负责人!把至关重要的“质检”安排给实习生,这本身就是带着目的的不负责任,甚至是别有用心!
安全永远是所有企业的首要工作,任何漠视安全责任的人,无论是谁,都应该担负责任
说破天收入和责任不匹配就是不对的
现在哪个工地的班组不在群里
我一直想知道,是什么个人原因
那如果这个实习生按正常时间送达,但事故在送达前发生了,主要责任谁负?
施工员、安全员,我也就认了,质量员什么鬼?
我只能说抖音已经有视频断章取义了,说是没能及时传达法律文件,而不是停工指令[得瑟]
你特么懂工程内部管理吗
就问一句,大半夜是否是下班时间。 是否有换班人员。
严厉打击黑中介劳务派遣
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实习生吗?而且不核实?
笑话,这么大的责任事故,竟然让实习生来背锅,这也是开了个国际笑话,既然是笑话,还有媒体和小编助纣为孽,最现实的悲哀境真的发生了。
实习生肯定有责任,但肯定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
实习生有责任,更大的责任谁来负?他一个人扛得过来?所以网上质疑的是后续的结果,而不能只让他一个人背锅。[打脸][打脸][打脸]
这个律师有点水哦
几条人命,他承担得了吗?
以后到项目第一件事就是怎么规避责任!做好内业资料,比如各种交底、各种通知、各种联系单、各种停工令!我就想问一句导致这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这明显就是背锅
绝对是替罪羊
实习生是质量员,看清楚
别说了,我相信实习生是主责,所以各位大爷能把枪放下来了吗?
实习生传达停工,你会停?
现在通讯技术还需要鸿雁传书
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相信
谁都知道实习生有些流程根本不知道,这么重要的通知,让实习生去通知,你觉得可以吗?[开怀大笑]
还大鱼号呢,胡说八道
如果国家认为实习生可以扛下责任,那是不是认为实习生有权做主?那工程相关证件有什么用?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当别人都是傻子,果然是水军吗?
小编一辈子实习生
1,停工令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工作群即时送达。2,停工令的纸质版可以次日送达。3,电子停工令送达条件下,纸质停工令未能当日达,请问是如何有力“推动”了事故的发生?
既然是实习生,担责也是师傅担责。
不能说实习生毫无责任,到最大的问题绝不是实习生!
半夜12点文件开始下达,实习生半夜接送文件?[笑着哭]怎么就并无障碍了?我不懂质检,但我觉得半夜12点的文件就是后补么让人背锅的
根源是设计不合理施工不达标 又不是自然灾害预警 实习生运气不好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