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女子被侵犯时奋力反抗,最终获刑9个月罚金37000元

北斗慧星 2023-05-18 15:49:17

2019年5月30日,陕西省榆林市,一位名叫红红(化名)的年轻女子打车回家,途中司机见色起意,想要强奸。

红红奋力反抗,报案之后却被判刑9个月,还要赔偿37000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明明是司机的错,反而是受害者要坐牢,法院为什么会这么判的呢?

反抗强奸却被判刑

2019年5月30日,警方接到了一通电话,电话中传来一个女子颤抖的声音:“喂,我要报警,有人要强奸我,我现在在郊外,你们能赶快过来吗?”

等警察赶来的时候,红红情绪稍微缓和了一点,静静地待在车里,车子旁边还躺着一名男性,警察看见这位男子伤势比较严重,就先把他送往医院。

红红也被带到警察局做记录,期间她说话一直都是颤抖的,仿佛受到了极大的惊吓。

从红红口中,警察了解到该男子是司机,在送红红回家的途中见色起意,想要对其实施强奸,红红在反抗过程中,男子突然倒地。

了解完事情经过后,警方并没有让红红离开,一起等待医院的验伤结果,报告显示,该男子重伤二级,需要尽快住院治疗,受伤的原因就是车子突然前进,造成的撞击。

这个结果直接将红红定为故意伤人的犯罪嫌疑人,一直到法院接手案子,红红都被扣押在警局中。

但是法院最后的结果令人震惊,明明是受害者的红红被判处过失伤人,需要拘留九个月,还得赔偿男子37000元。

此结果一出,群众议论纷纷,认为法院的结果太草率了,十分不公平,紧接着警方公布了让红红独自承担责任的一段话。

这段话是司机的口供,他说:“我当时就是情绪上头了,下车之后就慢慢清醒了,我想跟她好好说的,但是她反抗很激烈,根本就不让我说话,而且还故意开车撞我。”

事实上,群众对司机的这番话不以为然,如果不是他先起歹念,红红又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而且当时的情况是不是跟司机说的一致,这都不清楚。

说不定是因为司机太过分了,红红受到了惊吓,才撞到他的,根本就不是故意的,对此,法院并没有发声。

那么,事情的经过究竟是什么样的?

陷入危险 过度反抗

事情发生在陕西榆林市,有一天红红家里发生了事情,想要请假回去,由于最近的火车票都满了,在朋友的提议下,红红打算找辆私家车回去。

但是她没有熟悉的司机电话,就去询问朋友,朋友跟她说只要去到车站附近,就会有很多私家车在那边拉客。

于是红红搭乘公交车前往车站,在路边站了一小会儿,就有一个司机给她打招呼,司机是一名男性,看起来是个老实人,他询问红红是不是要坐车。

红红上车后就说明了目的地,也询问了价格,双方商议好之后,司机就发动了车子。

当时正值炎热的夏天,红红长得很漂亮,穿着也十分潮流,两人交谈过程中,司机产生了罪恶的念头。

但是他没有轻举妄动,为了测试一下红红熟不熟悉当地的路线,司机故意绕了两圈,见红红没有反应,就断定她不是本地人。

于是很放心的将车开往郊外,期间红红还问:“这条路怎么跟平常的不一样啊?”司机面不改色的说:“去你家的那条路现在在维修,所以换了一条走。”

说完之后,还从后视镜中偷偷观察红红的神色,看见她没有起疑后,就放心前行,没多久,车就停下来了。

红红抬头询问情况,却看见司机一脸不怀好意的看着自己说:“陪哥玩一会儿,给你免车费。”

听到此话的红红心头一颤,厉声说到:“赶紧把我送回去,不然我就报警了!”

谁知司机听到此话不为所动,反而来到后排车座上,想要强行和红红发生关系,红红找准时机,飞快将车门锁好。

见状司机开始不停地拍打车门,甚至拿起了石头砸窗,红红很害怕,所以就想离开,正好看见司机的钥匙没拔。

然而,红红对车并不是很熟悉,更别提开车了,在这个紧要关头,只能硬着头皮研究这辆车。

只见她俯身向前,双手紧紧地握住方向盘,一脚油门下去,车子突然开始向前冲,此时司机的手还抓在车上,在惯性的作用下,被重重的摔在地上。

司机的胳膊先着地了,整个手臂传来密密麻麻的疼痛感,因此他躺在地上,不停地哀嚎,但是急于逃命的红红并没有发现。

等到司机的呼痛声越来越大,红红才注意到,接着她在车里平复情绪,感觉稍微缓过劲了,就打电话报警了。

对于审判结果,很多人都觉得不公平,女孩的行为显然是出于正当防卫,司机的暴躁行为给女孩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

所以女孩危机之中做出的事情怎么会被判刑呢?

司机说已经放弃了强奸,但是砸窗户的行为并没有停止,那么是如何判定他放弃强奸意图的呢?

明明是受害者却要背负罪名,施暴者却相安无事,法律上对正当防卫的划分究竟是什么样的?

受害者转为施暴者

正当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对正在进行非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行为,对施暴者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时,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它的划分有三个条件,第一个就是必须是在不法侵害的前提下,还必须在不法侵害进行中,更重要的是正当防卫更多的侧重点在于制止,保护自己,太过分就成犯罪了。

在红红这件事情中,司机想要施行强奸,已经构成不法侵害,但是因为他说自己下车后就打消了这种念头,所以红红后面的开车行为就构成了犯罪。

在司机萌生不好的想法时,红红将其关在车外,这属于正当防卫,后面的事情都算是故意的。

然而,司机说的话到底符不符合具体案件,这也无从考证,法院只能从两人的只言片语中还原案件,做出判断。

事实上,我国还有很多这种先是受害者,但是防卫过当导致惨烈结局的案件。

比如朱凤山故意伤害案件,朱凤山的女儿和丈夫齐某离婚后两地分居,在争吵过程中,齐某将朱凤山家中的门窗和汽车全都砸坏,于是朱凤山就在院门的插销上安装了新锁。

一天喝醉酒的齐某再次上门,想要施暴,但是未遂,酒精上头的齐某并没有放弃,转头找到工具就去砸门,见没有效果就登上汽车顶部,翻墙进入院中。

朱凤山听到动静出来制止,齐某顺手抄起旁边的瓦片砸向朱凤山,来不及躲避的朱凤山回屋里拿起宰羊刀防身。

在两人争执过程中,朱凤山刺中了齐某,无意间造成齐某主动脉大出血,朱凤山因为防卫过当,被判处故意伤害罪,需要面临七年的牢狱之灾。

不只是朱凤山遇到了防卫过当的情况,2018年辽宁抚顺的一家按摩店早早关门准备休息,突然来了一位喝醉酒的男子,在门口不停地敲门。

看到没人给他看门,就直接撬门进入,见此,按摩师上前制止,该男子置之不理,随即两人发生了肢体冲突,在此期间,按摩师拿起防身的刀具,刺向了男子。

最后导致男子死亡,案件发生后,法院开始调查,发现按摩师是防卫过当,于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由此可见,受害者变成施暴者的事例在我国有很多,人们觉得不公平,也是因为挑事者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反而是保护自己的人要去坐牢。

无论在哪个案件中,法院的审判都表明了一个意思,那就是在对方要伤害你时,你需要冷静的分析,不要贸然换手,有机会的情况下,还是要及时报警寻求帮助。

事实上,这都说不好,在面对危险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冷静下来思考后果,大部分人的反映应该是极力反抗。

但也会因此背上故意伤人的罪名,严重者还有牢狱之灾。

结语

对于法院的审判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但是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法院能做出这样的处罚,一定有他们的原因。

而且红红案件最后,她已经认罪了,就说明这个案子没有冤屈,虽然红红需要面临牢狱之灾,但是好在自己的人身安全得到了保障。

不管怎么说,女孩子自己出门的话还是要保持警惕,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如果遇到危险,要及时的向身边人求救。

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国家和法律都是最好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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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6-12 05:15

    除暴安良

  • 2023-05-19 04:23

    认罪不代表没有冤屈。认罪很大程度是利害关系的取舍,无罪申诉往往意味着更多的成本,这也是司法实践过程中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