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
王 庆 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剂科主管药师
2型糖尿病患者常涉及多重用药、长期用药,因此,用药的安全合理性极其重要。细心的患者可能会发现,在众多降糖药物中,部分降糖药的通用名中含有罗马数字,如“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Ⅱ)”“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Ⅲ)”等,这些罗马数字有什么特殊含义呢?
根据国家药典委员会《化学药品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由于某些原因,部分药品品种可在名称中加罗马数字。如果药品通用名末尾含有不同的罗马数字,代表它们是不同的药品,用药前一定要仔细辨别。降糖药物名称里含罗马数字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药物剂型相同,生产工艺不同
即使是相同的药物剂型,如果生产工艺不同,药物从制剂中释放的原理也会有所差异。
以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为例,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采用骨架缓释技术,药物从骨架材料中通过体内“溶出-扩散-溶蚀”过程延缓药物释放;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Ⅱ)采用微孔渗透泵控释技术、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Ⅲ)采用单室渗透泵控释技术,药物能以近似恒定的速率从释药孔释放;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Ⅳ)采用膜控型胃漂浮缓释技术,药物能较长时间地漂浮在胃液中缓慢释放药物。
由于生产工艺的不同,上述药物在体内释放的原理和速率存在一定差异。
药物成分相同,质量标准不同
以格列齐特片为例,格列齐特片的质量标准为普通制剂,格列齐特片(Ⅱ)的质量标准更接近缓释制剂,其溶出度与释放度的要求更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格列齐特片(Ⅱ)在60分钟与180分钟时的溶出量应分别为不得多于标示量的50%与不得少于标示量的75%,按照缓释制剂进行结果判定。
因此,格列齐特片和格列齐特片(Ⅱ)的用法与药物代谢动力学均有差异,具体如下。
用法用量:格列齐特片的推荐用法为初始剂量80~160毫克(1~2片)/日,分1~2次服用,后续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80~240毫克(1~3片)/日,分2~3次服用;格列齐特片(Ⅱ)的推荐用法为初始剂量80毫克(1片)/日,后续调整剂量至80~240毫克(1~3片)/日,分2次服用。
药物代谢动力学:格列齐特片服药后3~4小时达最大血药浓度,半衰期为10~12小时;格列齐特片(Ⅱ)服药后11~14小时达最大血药浓度,半衰期为20小时。与格列齐特片相比,格列齐特片(Ⅱ)患者依从性更高,体内药物浓度波动幅度更小。
药物组分相同,各组分含量不同
这种情况多见于复方制剂,就如以下药物。
※ 二甲双胍维格列汀片(Ⅱ)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850毫克和维格列汀50毫克,二甲双胍维格列汀片(Ⅲ)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1 000毫克和维格列汀50毫克。
※ 甘精胰岛素利司那肽注射液(Ⅰ)为预填充笔(1:1注射笔),每支(3毫升)含300单位甘精胰岛素+300微克利司那肽,即该药1剂量单位包含1单位甘精胰岛素和1微克利司那肽;甘精胰岛素利司那肽注射液(Ⅱ)为预填充笔(2:1注射笔),每支(3毫升)含300单位甘精胰岛素+150微克利司那肽,即该药1剂量单位包含1单位甘精胰岛素和0.5微克利司那肽。
综上,糖尿病治疗药品名称后标注不同的罗马数字,代表其为不同的药品,不同之处包括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药物含量等,各药品都有各自的特点,并无绝对的“好坏优劣”之分,需根据患者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药品。如将名称中含不同罗马数字的药品混淆使用,可能导致血糖控制不佳,甚至出现低血糖等后果,危害患者健康。为避免用药错误,保障用药安全合理,患者每次用药前都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切勿将名称中含不同罗马数字的药物混淆使用,或者随意更换名称中含不同罗马数字的药品。
|本文原创首发:家庭用药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