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6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惩治涉麻精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典型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典型案例中有一起向未成年人贩卖致幻电子烟的案件。2023年10月,被告人刘某永多次非法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给杨某茵(未满18周岁)、韦某健和李某宇。2023年10月7日、8日,刘某永在其位于广东省高州市某镇公寓出租屋内分别容留杨某茵、杨某娟(均未满18周岁)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2023年10月9日,公安民警将刘某永抓获归案,扣押烟弹1个、电子烟枪7支。经鉴定,送检的烟弹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经尿液检测,刘某永、杨某茵等人检测结果均呈依托咪酯阳性。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刘某永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刘某永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刘某永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承办该案的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介绍,依托咪酯具有很强的致幻性和成瘾性,且常常伪装在电子烟中,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容易对青少年造成危害。在办理案件基础上,检方加强对现有案件中犯罪线索的挖掘,督促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对未成年人涉毒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相关情况形成台账并予以跟踪回访。检察机关还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开展校园禁毒教育专题讲座,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构建毒品犯罪预防教育全覆盖体系,筑牢抵御毒品犯罪坚实防线。
此外,典型案例中还包括医务人员向吸毒人员贩卖盐酸吗啡注射液等麻精药品,某医院急诊科主任非法开具“杜冷丁”处方,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店向吸毒人员销售氨酚曲马多片等案件。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禁毒斗争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下,传统毒品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替代传统毒品滥用的现象日益突出。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来看,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案件隐蔽性强、物质来源多样、社会危害大,证据运用和法律适用难点多。
该负责人指出,典型案例中,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种类多样,有三唑仑、依托咪酯、杜冷丁、曲马多、盐酸吗啡注射液、氨酚羟考酮等。涉案麻精药品的来源渠道涉及境外、医院、药店、个人等,其中部分案件的犯罪主体为医疗从业人员。医疗从业人员具有接触、获取此类药品的便利条件,具有专业的药理知识,应当能够清楚认识到滥用麻精药品的危害,但个别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故意或放任贩毒人员将麻精药品作为毒品贩卖或供他人吸食,这些案件也暴露出麻精药品的使用、流转等监管有待加强。
检方表示,将依法严厉惩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进一步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远离滥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