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七不准”,农民权益不容侵!

住在民资 2024-08-02 20:38:39

法律明确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可有些单位却觉着咱农民不懂法,就在咱过日子离不开的土地上动起了歪脑筋,损害咱的利益。

下面这“七不准”,咱农民朋友一定得心里有数:

第一,不准打着农民进城落户的旗号,就强行把农民的宅基地收走或者征用。

第二,不准拖延失地农民的社保问题。

第三,不准在征收中打扰咱农民的正常生活。

第四,不准使用非法暴力的手段,强行拆掉农民的房子、养殖场、果园等。

第五,不准先拆了房子再谈补偿,安置没弄好,谁也别想动农民的房子和地。

第六,不准以低于正常综合地价的标准来征收土地。

第七,不准扣着农民的征地补偿款和土地流转费用。

该给咱的钱,一分一厘都不能少!要是您碰上了这 7 种情况,千万别怕,一定要赶紧拿起法律武器,大胆地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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