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可有些单位却觉着咱农民不懂法,就在咱过日子离不开的土地上动起了歪脑筋,损害咱的利益。
下面这“七不准”,咱农民朋友一定得心里有数:第一,不准打着农民进城落户的旗号,就强行把农民的宅基地收走或者征用。
第二,不准拖延失地农民的社保问题。
第三,不准在征收中打扰咱农民的正常生活。
第四,不准使用非法暴力的手段,强行拆掉农民的房子、养殖场、果园等。
第五,不准先拆了房子再谈补偿,安置没弄好,谁也别想动农民的房子和地。
第六,不准以低于正常综合地价的标准来征收土地。
第七,不准扣着农民的征地补偿款和土地流转费用。
该给咱的钱,一分一厘都不能少!要是您碰上了这 7 种情况,千万别怕,一定要赶紧拿起法律武器,大胆地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