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水浒传》中有多少个“万夫不当之勇”的武将吗?
喜欢看古典演义小说的朋友都知道,“万夫不当之勇”这一词汇多用来形容武将骁勇善战,勇猛非凡,如隔壁书《三国演义》在形容武将战力之勇猛时,也常常用“万夫不当之勇”来评价。
然而,相比之下,《水浒传》中对于“万夫不当之勇”的提及次数尤为多,据统计,全书中关于万夫不当之勇的评价总共出现过15次,用以形容了22个人。
其中有7人都来自于梁山阵营,这7人没有一个是白给的,可以说个个都能称得上是一流战力,并且,这其中有一位不止是有“万夫不当之勇"的封号,还曾被作者单独拎出来形容过“万夫难敌之威风,”这就极具含金量了。
但是剩下那15人在质量评估上可就良莠不齐了,有的战力不在梁山那7人之下,甚至有几位的勇猛程度比梁山那7人还生猛,也有的纯粹就是走个过场。
论表现而言,他们根本就担当不上这一称呼。
下面我们就来一个个展开说一说。
《水浒传》中第一次出现“万夫不当之勇”的描绘,并非用以体现梁山好汉,而是用以评价大名府梁中书麾下的两个都监军官。
一个叫天王李成,一个叫大刀闻达。
“正将台上立着两个都监:一个唤做李天王李成,一个唤做闻大刀闻达,二人皆有万夫不当之勇,统领着许多军马,一齐都来朝着梁中书呼三声喏。”(—出自水浒传小说第12回)
作为全书中首次享有万夫不当之勇写绘的人物,李成和闻达在实力上是否够格呢?
答案是否定的,纵观他们于书中的种种表现,万夫不当之勇压根就没有得到体现。
而急先锋索超身为他们二人的下属,其表现却是比他们这两个上司都亮眼,首次亮相便与杨志在东郭门教场上较量了五十回合不分胜负。
两人的打斗场景甚是精彩,惊得大名府军士都呆了。
原文中说的是:“两边众军官看了,喝采不迭,”李成闻达也不例外,可这反应就不像是见过大世面,打过硬仗的武将。
后来,梁山攻打大名府,在经历了几场交战后,梁中书决定闭门休战,原因是:
“李成、闻达哪里敢出对阵,索超箭疮又未平复,亦无人出战。”
(—出自水浒传小说第64回)
这一段话可谓是直接锁死了李成、闻达的武力上限,意思就是说,大名府全靠索超,一旦索超受伤,他们俩就不敢打仗了。
可见索超才是大名府的第一战力,至于李成和闻达,恐怕是徒有“万夫不当之勇”的名号。
书中第二次出现“万夫不当之勇,”是形容霹雳火秦明,在其登场时,书中称:
“因他性格急躁,声若雷霆,以此人都呼他做霹雳火秦明,祖是军官出身,使一条狼牙棒,有万夫不当之勇。(—出自水浒传小说第35回)”
作为一名力量型武将,秦明是担得起这一殊荣的,(万夫不当之勇),尽管他有被史文恭20回合戳下马的污点战绩,但这并非是由于他的武艺不够出色,而是因为史文恭太强。
抛开这一战绩暂且不论,就其它表现而言,秦明绝对是能够排得上号的强者,在战场上一对一对决,他从未含糊过,一直都是敢打敢拼,勇猛无畏的存在。
当时宋江等人听说秦明要来攻打清风山,都面面厮觑,俱各骇然。
可见秦明威名远扬,非同凡响!后来上了梁山,担任梁山五虎将可谓实至名归。
书中第三次出现“万夫不当之勇,”是用来形容祝家庄教师铁棒栾廷玉。
“祝家庄又有一个教师,唤做铁棒栾廷玉,有万夫不当之勇!”
(—出自水浒传小说第47回)
这一句评价是从李应管家杜兴口中道出的,至于是否具有权威性,且看栾廷玉的具体表现。
“庄门里面那教师栾廷玉,带了铁锤,上马挺枪,杀将出来,欧鹏便来迎住栾廷玉厮杀,栾廷玉也不来交马,带住枪时,刺斜里便走,欧鹏赶将去,被栾廷玉一飞锤正打着,翻筋斗攧下马去。”
(——出自水浒传小说第48回)
一记飞锤打翻欧鹏,不过是以诈败诱敌的方式,这让我想起了方腊手下的武将石宝,那家伙也是有一招飞锤绝技,在单挑对战中喜欢玩诈败。
如果说这场对战还不能看出栾廷玉的实力,那么我们接着看第二场,
“栾廷玉也撇了邓飞,却来战秦明,两个斗了一二十合,不分胜败,栾廷玉卖个破绽,落荒即走,秦明舞棍径赶将去,栾廷玉便望荒草之中跑马入去,秦明不知是计,也追入去。”
“原来祝家庄那等去处,都有人埋伏,见秦明马到,拽起绊马索来,连人和马都绊翻了。”
(——出自水浒传小说第48回)
先是与秦明在正面硬碰硬打了二十回合,然后开始回马诈败引秦明来追击,致使秦明中埋伏,最后祝家庄人用绊马索擒住秦明。
综合这两场对战,我们可以发现,栾廷玉属于有勇有谋的武将。
他不像秦明那样在战斗时总是一味地硬打硬拼,而是倾向于讲究策略,这很加分。
虽然他只与秦明打了20回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的武艺不在病尉迟孙立之下。
参考孙立单鞭力扛呼延灼双鞭30回合不分胜负的战绩,栾廷玉应该也能够与梁山五虎斗到相当长的回合数。
总的来说,此人还是担得起“万夫不当之勇”这一封号的,只可惜祝家庄被攻破后,他生死不明,不能为梁山所用。
接着说第四个被喻为“万夫不当之勇”的武将——双鞭呼延灼。
“万夫不当之勇”在呼延灼身上一共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在54回,通过高俅的奏语中道出。
“高太尉奏道:“此人乃开国之初,河东名将呼延赞嫡派子孙,单名呼个灼字,使两条铜鞭,有万夫不当之勇。”
(—出自水浒传小说第54回)
高太尉这次没有说场面话,呼延灼确实是一个标准的虎将,他耐力强,防守稳健,善于打持久战,无论是战林冲,还是战鲁智深都不在话下。
然而,令人感到搞笑的是,这第二次提到呼延灼有“万夫不当之勇,”竟是从他自己嘴中说出的。
当时,他的连环马阵被徐宁的钩镰枪法所攻破,眼看官军大败,呼延灼独自骑着踢雪乌骓马逃往青州地面,赶路途中他入住了一家酒店,那里的酒保好心提醒他睡觉睁只眼睛,只因桃花山的土匪经常到这里打家劫舍。
结果呼延灼听后是这样说的:
“我有万夫不当之勇,便道那厮们全伙都来,也待怎生,只与我好生喂养这匹马。”
即使打了败仗,也依然喜欢夸口,这就是名将之后呼延灼的本性,不过,他说的也是事实,桃花山李忠和周通被他收拾得很惨。
征方腊结束后,呼延灼被封为御营兵马指挥使,后率领大军,打败了金兀术四太子。论战功表现,足够称得上万夫不当之勇。
而同样是在这一回,“万夫不当之勇”这一词汇再一次出现。
由于呼延灼要剿灭桃花山,周通李忠抵挡不住,于是李忠便想求二龙山支援。
“李忠道:“我闻二龙山宝珠寺,花和尚鲁智深在彼,多有人伴,更兼有个甚么青面兽杨志,又新有个行者武松,都有万夫不当之勇。”
即使站在李忠的立场上,他的这一说法也是没有问题的,鲁武杨三人就是实打实的有万夫不当之勇,没有掺杂半点水分。
其中,鲁智深和杨志还是马步全能的全才,他们两个都曾与呼延灼大战成平手。
至于武松,虽然是和鲁智深杨志一起得此评价的,但却未曾上阵和呼延灼打过,可能是他不擅长马战吧。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在武松刚出场时,作者还这样称赞过他:
“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
(—出自水浒传小说第23回)
“万夫难敌之威风”与“万夫不当之勇”大致是一个意思,但却更显厉害,因为它强调了一种可贵的武勇气质。
心雄胆大,骨健筋强,撼天狮子,摇地貔貅,这等自内而外的天人体魄足以力压万夫,万夫难敌。
以景阳冈打虎为战例,梁山好汉中就无人有此胆气和勇力。
下一个被评为“万夫不当之勇”的是大刀关胜,出现在原著第63回,这一回关胜正式登场。
当时梁山要攻打大名府,太师蔡京召集官员商议出兵救援,这时,步司衙门防御使宣赞趁机向蔡京推荐了关胜。
他说道:
“此人乃是汉末三分,义勇武安王嫡子派子孙,姓关名胜,生的规模与祖上云长相似,使一口青龙偃月刀,人称为大刀关胜,见做蒲东巡检,屈在下僚。此人幼读兵书,深通武艺,有万夫不当之勇。(—出自水浒传小说第63回)”
其实,就算不看关胜后面的表现,只看宣赞的这段介绍就可知,关胜绝对也是能够称得上万夫不当之勇的。
因为他是关羽的嫡系子孙,并且所使武器也是青龙偃月刀,只这两个信息就足够了。
而让人意外的是,就在这一回,大名府的两个都监李成闻达有万夫不当之勇又被提及了一次。
“更兼手下有李成、闻达,都有万夫不当之勇,不可轻敌。”
(—出自水浒传小说第63回)
这也是全书除了呼延灼之外,两次拥有“万夫不当之勇”写绘的。
不过,这句话是从宋江嘴里说出的,当时,李逵叫嚷着要领兵攻打大名府,救出卢俊义石秀,宋江害怕他轻敌误事,于是就说了这么一番话。
至于其中的含金量几何,前面已经阐述过了,这里不再赘述。
我觉得李成闻达这两人就是典型的名气大于实力。
第9次“万夫不当之勇”的评价是用在了双枪将董平身上。
而这句评价也是从宋江的嘴里说出来的。
宋江道:“东平府太守程万里和一个兵马都监,乃是河东上党郡人氏,此人姓董名平,善使双枪,人皆称为双枪将,有万夫不当之勇。
(——出自水浒传小说第69回)
宋江说这话倒是事实,董平可不是李成闻达那样的货色。
别的不提,就说梁山攻打东平府时,这位双枪将竟然在上千人梁山军马队伍中,横冲直撞了几个小时,这等战斗表现与万夫不当之勇非常匹配。
再看董平的绰号“董一撞,”“撞”这个字,直接指向了一名武将的武勇风采,他与秦明一样,都是惯于冲阵,悍不畏死的猛将,只是两人性格中的鲁莽是他们各自武艺中一个很大的短板。
好了,到这里一共出场了10个拥有万夫不当之勇称号的武将,光是梁山阵营就占了7人,其中五虎将中有四人都被提到有万夫不当之勇,只有林冲没有被提到。
可能是因为他的性格比较软弱吧,不适合匹配这个词绘,但如果单纯的论实力,林冲也绝对是万人敌。
还有卢俊义,也没有被提及到,不过他有被称赞为“力敌万人,”这等武勇表达相比万夫不当之勇更加的干脆。
总的来看,水浒前70回这10人当中,只有李成闻达作为“万夫不当之勇,”显得有些名不副实,其它八位都称得上是实至名归。
然而,70回之后,或许是换了作者的原因,“万夫不当之勇”这一设定变得有些泛滥,甚至可以说随便拉出来一个人就有这个写绘。
那么这些人都会是谁呢?由于篇幅有限,后面的12个武将,我们下期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