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如是说:
家在地级市,我和丈夫是生意人。因为我俩那时候一门心思想赚钱,就将照顾儿子的重担交到了公婆手里。那时候,公公还没有退休,婆婆爱打麻将(家庭妇女)。为此,我时常叮嘱婆婆:孩子现在小,一定要将照顾孩子视为重中之重,而不是为了打麻将,对孩子不管不顾。婆婆每次的答复都是:其中的轻重缓急我还是能够拎得清的。
遗憾的是,在我们儿子三岁那年,婆婆却因为打麻将,让我儿子独自在棋牌室附近和别的小朋友玩耍,导致我儿子走丢。事发后,我和丈夫以及公公难免对婆婆奚落。换来的是婆婆怀着内疚情怀,在我们工作间隙,跳楼身亡。
短时间内,我家跑丢一个亲人,自杀一个亲人,对我和丈夫以及公公的打击相当大。然而,面对如此现实,我们只能一边工作,一边打听我儿子的下落。这种日子持续3年之后,我重新怀孕。在生了二儿子之后,公公刚好也到了退休年龄。在此情况下,公公对我们的二儿子照顾得特别用心。
再说一下我大儿子的情况:当年被人贩子拐走后,卖给一户家境相当优越的家庭。对方夫妇对我大儿子非常好。与此同时,在大儿子约十岁的时候,也将大儿子的真实身份向大儿子交代了。随之,大儿子将他的个人信息登记到了相关网站。使得我们在大儿子28岁那年和大儿子有了见面机会。在此情况下,我和丈夫很想让大儿子回到我们身边,却遭到了大儿子拒绝。大儿子的说辞:1)他非常感恩我们将他带到这个世界;2)他养父母对他很好,他想一直留在他养父母身边。
虽然对于大儿子的决定有些遗憾,但我们尊重他的选择,且知道他这些年过得很幸福,我们也就心里踏实了。
木子李情感浅析:
虽然我国一直将拐卖儿童当作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抓,但依然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源于在依然存有交易的市场情况下,拐卖儿童的利润太诱人。其中,我们常见的案例主要有两种:1)一些做父母或爷奶的,在看护孩子层面,呈现了马大哈,从而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2)还有极个别家庭,因为生了儿子,想要女儿,结果二胎依然儿子,会主动将儿子送人,又或者,因为生了女儿,想要儿子,结果二胎依然女儿,会主动将女儿送人。甭管是将孩子无意弄丢,又或者专门送人,都将会成为自己未来生活中的心病。
这些年,伴随着网络的盛行,科技的发展,只要涉及到孩子被拐卖的家庭,如果乐意在相关网站登记个人信息,经过比对,很容易找到自己的原始家人。在此情况下,走丢的孩子要不要和生父母相认,又或者愿不愿意回到生父母身边,其实是对人性以及心理的一次考验。期间,甭管子女做出怎样的选择,父母都要给予充分理解。毕竟,造成今天的结果,必然是父母当初不称职的具体表现。期间,面对已经形成的结果,也没有必要让自己过度自责,至少知道子女目前在哪里生活,且在未来生活中能够保持联系,也是不幸中的万幸。
通常情况下,哪些失而复得的子女不会和生父母相认?
一、和生父母见面之后,发现生父母家里特别穷。
人们经常会有这样的感叹:投胎是个技术活。意味着,人们会在潜意识里羡慕那些成长在优越家庭的人们,怎奈自己对父母没办法选择。但是,在人们在被动状况下有了被拐卖经历之后,这个人或是幸运的,或是遭罪的。其中就包括两种可能性:被拐卖之后,过上了特别差钱的生活,又或者过上了比原始家庭富有的生活。对于后者,且在养父母对他们很好的情况下,他们通常不会选择回到原始家庭。这时候,人们没有必要站在道德制高点对这些人说三道四。因为他们在有特殊经历的情况下,也有遵从自己内心选择的权利。
二、和养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养父母对自己特别好。
人终究是有感情的物种,以至于很多时候,会存在这样的现象:在子女的认知里,生父母没有养父母亲近,哪怕养父母没有生父母赚钱能力强。源于那些在年纪很小就被送人以及被拐卖的孩子,在他们成长过程中,很难沉淀与生父母相关的记忆。只要在成长过程中,没有遭到养父母虐待,他们就会在感恩养父母养育之恩驱使下,不忍心做伤害养父母的事情。在此情况下,他们对生父母的概念:他们给了自己生命,仅此而言,但彼此之间没有感情沉淀,也是客观事实存在。所以,多数人依赖养父母而疏离生父母的姿态就不难理解了。
三、和生父母重逢时,自己已经拖家带口且事业稳定。
不排除有些人在被送人或拐卖之后,确实在养父母家里遭了不少罪。但在自己很想被保护的年纪,并没有找到自己的生父母在哪里。在此情况下,他们会被时间推着长大,从而通过结婚生子的程序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庭以及稳定事业。这时候,虽然尽快找到生父母成了他们的心病,但在梦想照进现实之后,又会发现,房子、工作、爱人、孩子已经成为自己这辈子最大的牵绊,以至于在现实的指缝里,没有办法形成和生父母团聚的现实。在此情况下,也只能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前往生父母家里去感受亲情的温暖。
四、对当初被拐卖经历怀恨在心,和生父母见面单纯出于道义和好奇。
很多因为没有照看好孩子导致孩子走丢的父母,在没有找到孩子之前,会一直内疚;很多因为家里多子多女,将孩子送人的父母,尤其在日子好转之后,也会觉得对孩子愧对。但站在被拐卖或被送人的孩子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或遭到了邻居、同学的冷嘲热讽,或遭到了养父母的刻薄对待。对于这些人而言,在叹息自己命运不公的同时,也会对生父母怀恨在心。只是在他们成年之后,有机会和生父母相认的时候,他们只是单纯地出于道义和好奇,想知道自己的真实出身。但他们做不到对生父母真正接纳,也有情可原。
编后语:
很多时候,我们习惯性站在自己的立场去审视问题,却忽视了换位思考。就好比:凭什么在因为自己不操心将孩子弄丢之后,在孩子被找到之后,就一定要孩子对你当初的行为给予原谅?为此,作为成年人,我们都需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该有的代价,并情愿或不情愿地去接受其中的因果。
人贩子固然可恨,但那些在充当父母角色时却没有做到称职的行为难道不可恨吗?事实上,将孩子不小心弄丢、又或者在子女成长过程中因为频繁争吵、出轨、离婚等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理创伤,都是比较可恨的行为。为此,作为父母,要时常有这样的自我反思:在父母这个赛道里,自己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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