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400公斤不合格荔枝,最后依法免于处罚,食品安全重拿轻放

品言谈人间趣事 2024-12-12 21:22:33

12月3日四川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2号)其中第一件就是对成都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妃子笑荔枝处罚情况的说明 :“鉴于其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龙泉驿区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就这样重拿轻放?但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的又没有一点问题,依法执行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在商业社会的浪潮中,食品安全犹如一座灯塔,现在消费者的健康之路。

然而,当类似“成都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妃子笑荔枝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却免于行政处罚”这样的事件浮出水面时,无疑在公众心中投下了一块巨石,激起千层浪。

从执法者角度来看,严以行政处罚是否有其依据?文中提到,该公司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这表明,在整个食品流通链条中,该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执法者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在法律框架内行事,这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它并非一味的追求严惩,而是综合考量各方责任后做相对公正的裁决。

但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食品安全是关系到生命健康的大事,绝不能有丝毫的马虎。每一次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从轻处理,都可能在无形中降低食品生产和销售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消费者会担忧,当食品安全违规行为可以如此轻易的被放过,那么谁来保障消费者餐桌上的安全?这种担忧并非空穴来风,它反映了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敏感和对自身健康的深切关注。

但是,从宏观社会影响来看,这种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可能会产生负面的示范效应。

食品行业的从业者可能会产生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履行了一些基本的程序,即使产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也能够逃脱严厉的制裁。长此以往,整个食品行业的安全防线可能会逐渐瓦解,这对社会的稳定和公众健康将是巨大的威胁。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它涉及到法律、道德、商业利益和公众健康等多个方面。对于执法者而言,在做出决定时需要在加审慎,充分权衡各方利益。对于企业来说,应该将食品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不能仅仅满足于旅行基本的程序。

而对于消费者,我们有权利要求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让我们的每一口食物都吃的放心安心。

只有当这三方面形成合力,才能构建一个真正安全可靠的食品消费环节。

食品安全人人有份!

食品安全人人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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