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时期,有关宋美龄挪用空军军费吃利息的指控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其中,唯一的人证是空军教导总队办公厅书记杨延年。
然而,杨延年此人距离决策核心可谓十万八千里之遥,他在其所著之书中指控宋美龄将购置飞机的款项存入银行以获取利息,而非用于购买新飞机。
但需知,空军教导总队之上是空军司令部,空军司令部之上才是航空委员会,实在难以想象他究竟是如何知晓航空委员会的内部事宜。
1932 年开展了全国献金买飞机运动,中国空军于 1933 年组建,而宋美龄在 1936 年初担任航空委员会秘书长,此时她才刚开始具体介入空军事务。
那么,1932 年的钱真的能够留到 1936 年吗?
再者,从经济角度来看,吃利息能获得的收益相对有限。
在民国 30 年代,年利率大致在 5%到 10%之间,这意味着要等待 1 年后才能拿到钱。
而当时的国际惯例是,购买飞机通常是有回扣的,而且回扣的钱能够马上到手。
宋美龄又怎会是傻子,放着钱多的回扣不要,而选择钱少的利息呢?
李宗仁在其回忆录中也曾写道,买飞机吃回扣在当时是国际上公开的惯例。就连桂系在购买飞机时,都会让供应商先剔除回扣然后再报价,从而成功节省了不少资金。
由此可见,在当时的环境下,回扣现象在飞机购置领域颇为常见。 而对于宋美龄是否真的挪用军费吃利息或吃回扣,至今仍存在诸多争议和谜团,需要我们从更多的历史资料和细节中去探寻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