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开车时礼让行人会被部分人质疑?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石头诉车 2024-12-31 11:18:29

礼让行人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礼让行人不是基本素质,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是要强制这么做的,是无条件要让行人先走的。

机动车礼让行人是不带定语的,只要行人经过人行道,机动车就必须礼让,不管信号灯是红灯还是绿灯,哪怕是红灯,机动车也得让。

礼让行人

其次,在没有信号灯的道路上,行人横穿马路,机动车也得礼让,同样是强制性的。

如果不让怎么办?

不让的话,哪怕没有发生事故,机动车也要扣分罚款,同样是强制性的。

我曾经有一次经过人行道时,有行人在过马路,但离车还有一段距离,我就直接通过了,没想到罚款100元。

未礼让行人

正常情况下的礼让,大多数司机能够理解,不能理解的就是:行人违法闯红灯,凭什么我要让他?行人横穿马路,凭什么我要让他?开机动车就不能与行人有同等的路权?

其实法律就是一个保护机制,你以为法律保护的是行人,其实法律既保护行人,又保护机动车。

别的不说,就说如果没有礼让行人这条法律,车撞人的交通事故会不会越来越多?

真有车经过人行道连刹车都不踩的

肯定会多,车撞人事故中,行人受到伤害,轻则受伤,重则送命,你以为机动车能责吗?这些损失肯定是机动车一方来赔偿,机动车也赔不起啊,随便受个伤大几千都打不住,要是丢了命,一辈子的积累都要失去,这不是保护机动车和行人又是什么?

很多司机认为行人闯红灯,行人应该全责,但法律不是这样,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也有责任,因为开车经过人行道减速是必须的,礼让行人也是必须的。

如果行人全责的话,机动车就会肆无忌惮,开车经过人行道甚至连刹车都不会踩一下,这只会让交通事故越来越多,伤亡的行人越来越多,不符合法律存在的意义。

人行道前最容易发生事故

法律存在的意义是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维护弱者,牵制强者,维持基本的公正公平。

机动车撞上行人这事本身就是不公平的,无论谁的错,行人都会受到伤害,人撞车,人受伤,车撞人,还是人受伤,科技不仅以人为本,法律同样以人为本。

这样的法律会不会鼓励行人违法闯红灯呢?

当然不会,对于行人的处罚一直是人性化执法,这本来就很难,执法严厉了,很多人不适应,发牢骚骂人,甚至还有人对抗执法机人员,执法松了,又会引发一系列安全问题。

不管怎么执法,都会有人骂,这就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社会需要的是理解,法律是最后的解决办法。

行人闯红灯由交警约束

礼让行人这个规定,我觉得没有错,行人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哪怕这种礼让让行人得寸进尺,也是没办法的,法律既然这样规定了,就会带给机动车驾驶员一定的震撼,出了事故机动车少不了责任,因此车主在过人行道时,都会减速并礼让行人,这是强制性的。

人行道前是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想要开车安全无事故,经过这些地方减速是必须,就像你开车经过路口一样,都要减速。

遇到有人过马路就停下来等待,就像你停车等待红绿灯一样,这花不了多少时间,很多人以这样的规定会影响通行效率为由表示反对。

车让人是基本规则

这确实会影响到通行效率,但是,除了早晚高峰期影响大一点,其它时间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也耽误不了几分钟,再说了,跟安全比起来,这几分钟算得了什么。

开车最重要的是安全,而不是效率,如果连过个人行道都不愿意减速,这样的人也不适合开车,老有人拿国外发达国家来比,这能一样吗?哪个发达国家的人口有中国人多?有中国人口集中的?

礼让行人是开车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这跟行人是否闯红灯、是否横穿马路没有关系,都得让,至于因为行人闯红灯和横穿马路出了交通事故如何定责,那是另一回事。

有人开车时,觉得行人不守规矩,当他是行人时,又觉得开车的不守规矩,这样的人只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来考虑问题,丝毫不会管别人是否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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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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