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门亮灯新进展:人民网:严查到底!纪委正在找人谈话、有人慌了

本康说趣事社会 2025-02-10 15:32:33

近日,大同古城破门开灯一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人民网更是连发两篇文章怒批这道歉根本就不是终点,痛批这破门开灯,破的是当地政府的形象,破的是群众对相关部门的信任,更是称这种行为让法律蒙羞,必须亮红灯,严查到底!

2月3日晚上11点多,岳先生正在家里休息,突然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那头是店铺的工作人员,要求他赶紧过去开灯。

岳先生觉得太晚了,就拒绝了。没想到工作人员听后态度立马变了,甚至带着威胁的口气说:“如果你不来开灯,我们就等公安过来切门,之后我们自己开。”

岳先生听了以后气得不行,直接回了一句:“这是我的店,怎么可以这么做?你们还讲不讲理?”

不过工作人员完全不理会,直接告诉岳先生:“你不信的话,可以试试。” 这话听得岳先生更加生气,简直就是不给面子。

岳先生真没想到,刚拒绝之后,没过多久就真的有人带着一群人来了,场面一度很吓人。

当时,几名穿着橘色制服的城管和街道工作人员站在店门口,有的打着灯,很快就把门锁撬开了。

接着,7个人进了店里,有人举着手机照明,有人开始录像,还有的在找电源开关。

岳先生气得不行,赶紧把录音和视频放了出来,引起了网友们的大讨论。一时间,大家纷纷指责这个做法。大家都知道,倡议书只是建议,并没有强制性,商户是可以选择开灯或不开灯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的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干预。”也就是说,像“破门亮灯”这种事情,商户自己可以决定是不是开门、是不是开灯,别人不能强行干预。

其实,撬门开灯倒不是最可怕的,最让人心寒的是,报了问题,相关部门却表示不管;等事情闹大了,当地的回应也只是空洞的道歉。

因为多家媒体报道,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后来大同古城街道方面的领导也介入了调查。现在,区政府和纪委已经开始调查此事。

而有些商铺老板也表示,现在他们不再要求店里必须“彻夜开灯”,只要店外的彩灯保持亮着就行。

“破门亮灯”这事儿,说白了就是街道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出了大问题,不仅强行开灯,还搞得撬门的举动,让人看了觉得很不合理。

这事儿一曝光,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形象,还让商家们开始担心:这样的营商环境,真能让人放心吗?

人民网看着不行,赶紧发了两篇文章,批评这种行为是形式主义,强调这种做法对营商环境根本没有好处。

网友们看到央媒都这么关注,大家都觉得这事儿肯定不简单。虽然道歉信已经发了,但大家似乎并不买账。为啥?因为那205个字里根本没看到有人出来负责。错了就得承认,认了就要改,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

从古城街道的道歉信来看,他们把“破门亮灯”事件归咎于双方沟通不畅,导致了误会。同时也承认在工作中存在急于求成、方法粗暴、服务意识差等问题。

那么,所谓的“沟通不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大同鼓楼东街物管中心的工作人员李月琴透露,他们最初联系的是涉事店铺的店长岳先生,岳先生因为家里有一个还不到月龄的孩子,无法离开去店里开灯。

之后,他们又联系了店铺的另一个合伙人马某,马某同意由执法队员采取措施进入店铺开灯。

看到人民网的批评,大同市显然也急了,因为这件事一闹大,影响绝对不小,尤其是上面已经开始关注了,处理不好可不行。

所以,紧接着2月8日,也就是人民网发文的第二天,古城街道办又发声了,说纪委已经介入,正在和相关人员谈话。

这话一出来,大家都能听出来,肯定有人要承担责任了。只是具体是谁,怎么定责任,现在还不清楚。

这一次,人民网真的是发火了,不仅批评,还派了《人民直击》的记者专门去调查,结果一发布,立马又引起了热议。

所谓的道歉,其实是向社会各界表示歉意,说是因为占用了公共资源。但对于受影响的商户,却一句提都没提。商户的锁被砸坏了,应该有补偿才对吧?我想他们肯定做了善后处理,但通报里没有提到这些,只是空泛地说了一些大话,完全忽略了具体的商户和事情。这种道歉根本没有诚意。

另外,他们还为自己找理由,说这事发生是因为急于求成。我的看法是,他们把这个理由放在第一位,就是想说明自己本意是好的,方法上出了点问题。其实言下之意是,虽然犯了错,但也是有情可原的。

从之前多家媒体反映的情况来看,调查和处理的重点,可能还是集中在撬锁亮灯的做法上不妥当。

而且,2月7日街道办发布的道歉信,正如很多媒体和网友批评的那样,其实有些偏离了重点。道歉信里虽然提到了工作偏失、方法简单粗暴,但其中还提到了一句“占用了大量社会资源”——这就是说,在写道歉信的人眼里,问题只是因为撬锁亮灯引起了社会的过度关注,影响了当地的工作和形象。

事实上,道歉信没有正面回应那个强制“倡议”的问题,也没有解释商铺要求通宵亮灯的合理性。

这才是最该解决的关键问题。

商户的门锁损坏、电费损失到现在都没有得到赔偿,涉事人员也没有受到追责。网友们纷纷呼吁:“必须公开处理结果,赔偿商户损失,否则公信力就真的完了!”

有些干部把“为人民服务”理解成“对权力负责”,把群众的权益当成可以忽视的“麻烦事”。这种错误的权力观,就是形式主义滋生的根源。

这次事件也暴露了基层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的不足。建议把法律培训纳入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避免出现“权大于法”的荒唐现象。

如果没有官媒的介入,事情恐怕会被“冷处理”。我们迫切需要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渠道,让群众的投诉能够直接上报到上级纪委,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壁垒。

罗翔教授曾经说过,最需要普法教育的其实是执法人员,一旦执法者违法,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希望相关部门对这件事进行彻查,涉事人员一定要受到严惩,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整顿执法队伍,保持公正和正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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