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国道孕妇逆行插队被打,后续:红衣男子赔了1万元,拘留10天!
我在想是不是孕妇哺乳期妇女免于行政处罚?就像未成年杀人免于刑事处罚一样?
估计警察判10天是看红衣男还击动手打人,哪怕是孕妇挑衅在先,但是作为孕妇属于弱势一方,你打了人家,打伤了人家,就得赔钱!
并不是说你占道理,你把别人打了,你就啥事也没有!
只能说红衣男子做出头鸟,倒霉了!
细想那也不对啊,任何违背人伦道德的事情都是不合理的,所以,国家法制也需要改进,而不是总拿弱者说事,不然之后社会乱象只会频发,只会使社会秩序越来越混乱!
我个人认为: 法是让坏人做坏事的代价变大,而不是让好人做好事的成本变高!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我这几十年的老痰忍不住要吐上去了,he~tui! 这不典型的谁伤重谁有理,谁能闹谁有理吗? 不服,真的不服。
貌似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与“扶不扶”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就是互殴啊。为毛要放过这个孕妇?起码要经济赔偿啊!
我只能说MMP
陕AFS3807,西安的
这样的派出所要来干嘛。
明明女的先骂人先打人,后来路人拉都拉不住,她还有理了????
呵呵
电影第二十条都忘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难道大肚子就可以乱来
这种事开车直接撞下去会不会罚的轻点
没流产?这不亏大了,承受那么多精神攻击,赔那么多钱,还要坐那么多天局子,对方屁事没有?
看过,男的竟然罚款了[捂脸哭]颠覆我了[捂脸哭]
我怀孕了,谁来救救我[笑着哭],我需要一万来生孩子[捂脸哭]
这女的撒泼的时候那像个孕妇?孕妇只是她的挡箭牌而已 还是她先动的手 为什么只处罚男的? 没流产是真可惜了
看到大肚婆一定要让三分,就像斑马线上的行人一样受到保护,不懂这些道理别开车
Mmp
派出所处理的事情结果很可笑,派出所究竟有什么存在的价值?
枪毙才对局10天太轻了,孕妇也敢打活腻了?
越来越看不懂这个世界了
大家都不让她插队就好了,没必要打她
这要是在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