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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VBS新闻网《毛骨悚然命案回顧/恐怖分屍煮湯!基隆「人肉羊肉爐」 兇殘真相藏7年》
死去的人真的会给活人托梦吗?
如果你吃到特殊肉做成的羊肉火锅怎么办?
这两件神奇的事情还得从一起失踪案说起。
1
1993年,台湾基隆警方接到了一起报案:一名年轻女子声称自己的丈夫杨思东失踪半个月了,要求警方帮忙寻找。
台湾警方不敢怠慢,因为她所说的杨思东是当地一位政府要员的弟弟。
在盘查杨思东失踪前独自在外租住的房子时,警察发现这里收拾得非常整洁,看不出有任何异样,只是闻到了一股不正常的铁锈味道。
后来有人翻开床垫,发现整张床垫底下都是血迹。
因为人血中含有大量的血红蛋白,而血红蛋白的细胞中含有一定量的铁。
这种铁元素是低密度的铁,其中一种以氧化铁的形式存在,与通常所说的铁锈是一样的。
所以当警察闻到不正常的铁锈味和床垫底下大量的血迹时,基本上就断定:杨思东十有八九是遇害了。
接下来警方进行了大范围的搜索,终于在北海岸的海滩上,找到了一部分臀部和大腿部位的肉块以及手、足等。
随后警方又在附近的一个蝙蝠洞中,找到了一颗头颅。
这颗头颅被装在印有“火锅底料”的包装纸箱里,周围散落着一堆冥币,而包裹纸箱的是一件女性棉服。
从时间和地点判断,警方初步怀疑这个人就是杨思东。
听到丈夫遇害的消息,年轻女子赶忙来到警局,可她却一眼看出,眼前这一堆残骸根本不是自己的老公。
据她所说,自己老公的右臀部有个形状特别的胎记。
最后通过法医的进一步检查,证实蝙蝠洞里的头颅和海滩上的肉块是同一个来源,但却不是杨思东,于是警方同时对这两起案件展开调查。
不久后的一天,那位女子又一次来到警局,对警方说,自己这几天一直在做同一个梦:梦到自己和丈夫走在一条山路上,杨思东面无表情地将她带到金山的一条小路旁,然后向她展示了一具“粽子”。
女子说:“我觉得这是杨思东在冥冥中报告他所在的位置,叫我为他申冤。”
然后又强调似的说:“你们千万别认为我说得可笑,我是真的连续几天都梦到这样的场景,虽然老公没跟我说话,但我知道他想要我做什么。”
死去的人给活人托梦,不管怎么说都显得诡秘异常,所以警察还是认为她做梦是因为太过思念丈夫,从而产生的幻觉。
可此时警方也一直没找到任何线索,在女子的坚持下,他们选择“暂且相信”,并根据她的描述,对相关地点进行搜查。
这一搜不要紧,警察还真的在金山的一条小路上,找到了一个被裹在棉被里面的人形物体,与年轻女子描述的形状一模一样。
只见死者的双手双脚都被捆着,身上有多处利器伤。
再通过法医的进一步鉴定,证明这具尸体正是失踪多日的杨思东。
随后警方根据现场留下的线索,没过多久就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共两人。
原来这两人是见财起意,尾随杨思东到家后逼迫他说出保险柜密码,然后又残忍地杀害了他,随后抛尸荒野。
2
杨思东的案件已经告破,但蝙蝠洞里的男性头颅和海边的尸块又是谁的呢?
限于当时的办案条件,警方一时还无法侦破,便将头颅和尸块浸泡在福尔马林溶液中,装在一个塑料袋里下葬了,为的是将来万一日后有线索了,再来开棺验尸。
七年后一天,也就是1999年的8月20日,基隆警察局第四分局跑进来一位慌慌张张的中年女士。
她气喘吁吁、“大着舌头”对警方说:“我男朋友是杀人犯,你们快把他抓起来!”
一名女警员给她端来一杯热茶,让她先稳定下情绪,有什么话慢慢说。
几口热茶下肚,这名中年女士稳定了心神。自称王金兰,七年前曾亲眼看见自己的男朋友张潇汉杀人。
据王金兰口述,当年她和男友张潇汉合伙开了一家羊肉火锅店,生意很是兴隆。
“那是七年前的一天晚上,”王金兰回忆说,“一个叫‘文烟’的男人来我家火锅店喝酒,一直喝到店铺打烊还不肯走。”
文烟本是店里的常客,多待一会儿也无所谓。可那晚他貌似喝多了,醉醺醺地拉着正在扫地的王金兰求欢。
王金兰愤怒地推开他满是酒气的嘴巴,警告道:“小心张潇汉收拾你。”
因为彼此常来常往,他俩都知道张潇汉脾气不好。可不知为什么,这天“文烟”听到后不但不收敛,反而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玩玩又怎样?再说自己和张潇汉,以前也在外面玩过同一个女人。
王金兰听后更加生气,大声冲里面喊道:“张潇汉,救我。”
当时张潇汉正在里间屋子睡觉,被两人吵醒后很不耐烦,强忍住怒火上前劝解。
可“文烟”此时酒壮怂人胆,根本不听张潇汉的劝告,还不断地说“不过是个女人,就一起玩玩嘛。”
张潇汉本来就是个暴脾气,刚才听“文烟”说出他肮脏的往事就已经很生气,现在又见他如此不尊重他的“正牌女友”,于是怒从心头起,绰起一根铁棍狠狠敲在“文烟”的头上。
在一击过后,“文烟”当即没了声音,随后张潇汉把他像丢垃圾一样拖进浴室继续殴打。
王金兰想上前阻止,却被张潇汉猛地推开,导致她头部撞在桌角上,当即昏死过去。
等她清醒过来后,发现浴室里满是鲜血,而张潇汉正在厨房把“文烟”大卸八块……
听到如此恶行,警员们义愤填膺,纷纷指责她为什么当时不报警?
王金兰满面泪容,张大嘴巴说:“你们看,我嘴里可还有几颗牙齿?”
这时警员们才注意到,她的嘴里只有下面三四颗牙齿是完整的,上牙则全不见了。怪不得她说话口齿不清,还以为她是个“大舌头”。
王金兰泪眼婆娑,说:“当天我就想着报案,可刚踏出家门,就被张潇汉扯了回去。他恶狠狠地威胁我,不许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否则连我也一起宰了。”
王金兰还告诉警方,之所以以前不敢报警,是因为一直受到张潇汉的威胁。而张潇汉为了让王金兰“记住”他的话,每隔一段时间就用老虎钳子拔掉她一颗牙,以示警告,免得她再生出报警的念头。
“那你现在为什么又敢报警了?”警察继续追问。
王金兰现出更加惊惧的表情,说:“因为,因为‘文烟’给我托梦了!”
又是一起死人给活人的托梦事件!
3
原来最近几个星期,王金兰一直在做着同一个梦。
梦里是同一个场景:本已死去七年多的“文烟”,浑身湿淋淋站在她床前,不停地说着:“姐姐,我好冷。姐,你救救我。”
“这是‘文烟’的冤魂不散,他来找我了,他来找我了。”王金兰惊魂未定,哭着哀求:“我可真是个苦命人,白天受张潇汉的虐待,晚上还要被冤魂索命,求你们救救我吧,快救救我吧。”
说完她号啕大哭。
警察又对王金兰进行了更加详细地询问:“张潇汉杀人后,尸体是怎么处理的?”
王金兰说:“张潇汉把‘文烟’杀死后又肢解,我也曾问他把尸体如何处理。张潇汉说,你没见我出门都带着一些黑色塑料袋么?大块的肉都被我当做垃圾丢掉了。可后来一想,人肉也是肉,干脆和羊肉搅在一起做成羊肉火锅,真可惜先前丢掉了好多大肉块。”
“啊?”王金兰听得毛骨悚然。
张潇汉则说:“跟你开玩笑,怎么会吃掉?是被我丢到野外了。”说到这里他又阴森森地对王金兰说:“你别成天总想着报警,我丢垃圾用的可是你的棉服,就算哪天事情发作了,你也跑不掉,是‘共犯’。”
听她这样描述,警方很快想到了七年前他们在海滩和蝙蝠洞中发现的残骸,于是有人就去调当年的档案。
这时,奇怪的事情又发生了。
因为90年代都是纸质档案,且保管上差强人意,几十年的时间过去了,找起来有些没头绪。
档案员找了好久都没找到,就在警员想要离开的时候,档案员却突然叫住了他,随后把他带到最里间的屋子,从布满灰尘的柜子中拿出一个略微发黄的纸袋子。
档案员嘴里还在说:“真是奇怪,明明目录上查不到,可突然间我就像看到它在对我招手一样,马上就想到它在这里。”
警员也感到很奇怪,不过他相信档案员说的是真的,就像相信王金兰说“文烟”给她托梦一样。
但是很明显,“文烟”就是个外号,至于他真名叫什么王金兰也不知道。
这又是一桩棘手的案子。
4
说来也巧,就在王金兰报警的前一个星期,有位老妇人也来警局报警,说自己的大儿子李俊雄在七年前失踪了。
她的儿子李俊雄在七年前出外打工,一直很少与家里联系。家里只剩老两口,老头还有病。或许是怕父母管自己要钱,所以后来李俊雄干脆和家里断了联系。
直到前段时间,老头病重不治身亡,老妇人想找儿子李俊雄商量如何处理丧事,可是电话怎么也打不通,这才想到报警。
难道海边的尸块和洞中的头颅是李俊雄?
警察打开那个尘封已久的档案袋,见上面写着:不祥男,档案号1972,还有死亡时间及死亡地点等信息。
根据上面的埋尸地点,警方很快找到了一处立着“不祥男”石碑的墓地。
挖开墓穴后,警员看到依旧泡在福尔马林液中的尸体,再想到王金兰所说的噩梦,她不就是连日来梦到“文烟”,浑身湿漉漉地向她求救吗?原来他真的被泡在“水”里呀。
真是细思极恐。
随后警方用李俊雄当年在医院看牙时的记录和这具无名尸的牙齿进行比对,又找来李俊雄的母亲进行DNA比对,确定这就是失踪七年的“文烟”——李俊雄。
是时候正面接触张潇汉了。
据王金兰供述,张潇汉早就不做羊肉火锅生意,改开出租车了,而且还搬家换了新住址。
不过警方还是在王金兰提供的原火锅店附近,找到了李俊雄当年骑的摩托车,上面早已落满灰尘。
紧接着重案组对羊肉店旧址进行了仔细地检查,甚至还将当时处理尸体的浴缸搬回了警局,想通过微物迹证寻找杀人现场遗留的痕迹,可由于时间太久并没有发现什么决定性的证据。
尽管如此警方还是逮捕了张潇汉,此人中等偏瘦身材,四十多岁,戴一副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让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把他和杀人凶手联系在一起。
张潇汉被捕后异常冷静,拒不承认杀人碎尸行为。
至于王金兰对他的举报,他说是因为自己在外面有了新欢,王金兰对他心怀愤懑,所以才会诬告。
张潇汉清楚,这件事已经过去七年了,只要自己不松口,警方检方很难找到证据起诉。
这也确实很符合张潇汉的个性,想当年他能够异常冷静地在厨房处理尸体,就能看出此人的心理素质极强。
更让人气愤的是,在带领张潇汉去指认杀人现场时,死者李俊雄的妈妈也来了。
她质问张潇汉:“你为什么要杀我儿子?”
没想到张潇汉嚣张地对死者母亲说:“你最好全家死光光。”
随后台湾警方玩起了心理战,他们按王金兰的描述,把案发现场的布局一五一十还原成了七年前羊肉火锅店的样子。
一进门张潇汉吓了一大跳,瞬间他的心理防线松动。
警方趁热打铁对其进行测谎,测谎结果显示他说了谎。
紧接着警方又做了大量调查,可惜的是,在法庭上张潇汉继续矢口否认,警方也没能拿出直接的证据。
因为不管是王金兰的口述、测谎的结果;还是蝙蝠洞中包裹尸体用的是王金兰的衣服;这些都只能算是间接证据;而像凶器这种直接的证据,警方至今未能找到。
而且警方也无法拼凑出完整的死者尸骨,毕竟按照王金兰的说法,许多部位都被不知情的食客吃掉了,时隔多年,无从查证。
不过法院也没有就此放过张潇汉,最后还是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判处了他无期徒刑。
1999年年底,张霄汉被捕入狱。
此后张霄汉不断地上诉,坚称自己没有杀人。尤其是坚称自己没有把人做成羊肉火锅。
这起“基隆人肉羊肉火锅案”在台湾曾轰动一时,甚至上了报纸头条。
标题是:“比对头颅认尸,凶嫌坚不认罪”;
副标题:李俊雄失踪,女子告发男友行凶,张潇汉判无期,最高法质疑死者身份,开棺比对DNA
5
尽管DNA比对成功,证明这个头颅就是失踪多年、外号“文烟”的李俊雄。但因拿不出直接证据,再加上张潇汉一直上诉,所以在2015年张潇汉因表现良好提前出狱,只服刑了15年。目前他仍然生活在台湾。
那么你相信死人给活人托梦的事吗?
不管是陈思东的妻子,还是此案中的王金兰,都有说死去的人给自己托梦,由此才抓到凶手。
其实这样的事情连央视也有报道,在一次《今日说法》中,就曾报道过死去的弟弟给姐姐托梦,最后成功抓到凶手的事。
那是2008年6月的时候,吉林省长白山地区有人报警说,自家的柴堆下面发现了一件沾满血迹的迷彩服。
警察把血衣带回去鉴定,确认血迹是人血,但没人能认出衣物的主人。
最后一个外省的、名叫张燕的女子千里迢迢找到当地警方,称自己最近做了一个可怕的梦。
她梦到弟弟张永成被人谋杀,而且还在梦中看到了弟弟的埋葬地点。
警方肯定不会相信她这种缺乏科学依据的“托梦”说法,他们只是安慰张燕,要她回家好好休息,调整心情。
可张燕认准了弟弟已经被害,说什么都要警察陪她去梦中的埋葬地点看看。
警察也拗不过她,只好同意了。
没想到对当地地形并不熟悉的张燕,却凭借梦中的记忆,徒步走了几十分钟,来到铁路旁的一片黑沙滩,指着一处地方说:“就是这里。”
警察半信半疑地开始挖掘,没想到刚挖了几下,土里就露出了一块衣角。
继续挖掘过后,一具男尸赫然出现,正是张燕的弟弟张永成。
警方很快就破案了,原来张永成是被他生意伙伴杀害的。
那为什么死去的张永成能给远在他乡的姐姐托梦呢?这事就连警方也无法解释,或许这就是科学的尽头是玄学吧。
至于台湾那个“基隆羊肉火锅”案,最大的疑点不是张潇汉是否杀了人,因为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他是杀人凶手;此案最大的疑点在于:那些遗骸到底有没有被做成羊肉卖给了客人吃?
细思极恐,细思极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