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陈某、李某在微信群发文称“潢川县有小孩被拐卖的信息”谣言

网友潮信 2024-06-28 11:54:42

随着现代网络的发展

人们可以在网上

更多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然而,也滋生了大量的造谣者

他们随意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

严重影响了社会正常公共秩序

给他人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触碰了法律红线

案例一

01

近期,潢川县公安局接到网民举报,有人在微信群内发表不当言论。

经查,网民陈某、李某在微信群发文称“潢川县有小孩被拐卖的信息”,经核实,该信息为谣言。目前,陈某、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02

6月21日,固始县网民李某新为博眼球、蹭流量,在未经核实信息真实性情况下,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从今年起,各大院校不再招往届复读生。今年开始,少数民族考生不再加分”的网络谣言。该虚假信息被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询问,李某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固始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李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03

2023年10月份,光山县网民张某为了吸引眼球,在微信群中发表“目前猪场小非猪瘟已过信阳”的虚假言论,引发传播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4年2月份,光山县网民金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未经核实的虚假猪瘟疫情,引起部分网民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调查,张某和金某对自己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光山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金某处以行政处罚。

信阳公安提醒您: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请大家从官方权威渠道获取信息

当网络谣言出现时

多一份理性和自律

不随意听信网络谣言

必要时可向权威部门求证

为防止谣言传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网络谣言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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