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外长称要在北京拥有大使馆!我们可以考虑,但要有前提条件

云舟史策 2025-01-15 11:40:30

根据立陶宛方面的消息称,不久前,立陶宛外交部长科斯图蒂斯·布德里斯公开表示,立陶宛希望与中方实现关系正常化,并“需要在京设立一个正常运作的大使馆”。笔者个人认为,对于立陶宛方面的要求,我们其实也可以进行考虑,不过前提是立陶宛需要自己先满足一个条件才行。

其实,中方与立陶宛两国之间的关系原本还是不错的,中立双方的关系用上一句“源远流长”来形容其实也并不为过。立陶宛是在苏联解体前后的1990年宣布脱离苏联独立的,但是一直到1991年的9月17日,立陶宛才正式加入联合国。但是早在三天前的1991年9月14日,中方就与立陶宛建立了外交关系,这说明中方承认立陶宛,认可立陶宛的时间甚至比联合国还要早,这其中体现的,就是中立双方长久的交往关系。

在双方建交之后,中立关系得到了持续发展,两国都从与对方的交往之中获得了巨大的好处。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在2021年,立陶宛不知道是犯了什么浑,居然悍然同意台当局在立陶宛设立了所谓的“驻立陶宛代表处”,此举无异于对中方明目张胆的挑衅,也是对国际公认的“一中原则”的背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中方为了捍卫祖国神圣的尊严和主权,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由此,立陶宛在京设立的大使馆,也就成了“代办处”了。

但是实际上,中立两国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矛盾和冲突,只是立陶宛国内有一部分出于种种目的,这才故意搅乱了原本应该持续发展的中立关系。对于立陶宛方面希望与华改善关系的声音,中方其实也早有回应。早在去年11月,当时即将上任的立陶宛总理候选人表示,愿意与中国恢复外交关系,中方就提出“中方对话的大门始终敞开,希望立方重新回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正确道路上来”。也就是说,中方与立陶宛对话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只要立陶宛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悬崖勒马,痛改前非,那么中方当然愿意与立陶宛继续合作。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立陶宛提出的希望在京拥有大使馆的要求,中方未尝不可以答应。但是前提是立陶宛必须认可“一中原则”,必须撤销台地方当局设立的所谓“代表处”,必须与台当局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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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舟史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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