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现在很多城市里面有的人对农村现在的土地性质不了解,动不动就信口雌黄开口让国家收回农民的土地,以此要挟农民的正常诉求,可是这些人你们口口声声的拿法律怼农民,你们自己懂法吗?你们怎么知道土地是国家的,不去看看宪法土地不是国家的,是属于农村农民几十户人家组织起来以集体生产队为单位的土地。
农村的土地在解放前都是农民通过互相买卖掏钱购买的土地和宅基地,并且也包括城市里面人的房屋,做生意的门面房所占的地皮。
在解前都是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在解放的时候因为农村的土地人均面积不均匀,国家重新按照当时的人平均土地进行了一次分配,并且国家还发给了农民土地房屋权证,属于是农民的私人私有财产。
解放后国家为了解决农民一家一户耕种土地有困难,在农村几家成立了互组组互相帮助耕种,我记不清楚是那一年,国家在农村成立了叫社的组织,农民把自己的土地,牲口,农具都入到以社为单位里,当时叫入社。
入社也就是按照农村的自然村组织起来的一个组织叫社,十户二十户小的村为一个社,大的村分成几个社,土地进行统一集体耕种,在后来社又改名叫队,后来又改成了生产队,作为改成生产队以后到现在仍然是还叫生队,已经是有六十年的历史了。
农村的土地从农民把土地入到社里以后的七十佘年中,关于土地的地型位置和面积,仍然是保持着农村农民原来入社时候原有的土地面和土地位置从来没有改变过,仍然是属于是农民入社的时候这几十户农民的土地面积。
在这七十余年中,虽然是农村经历过了各种组织的变更名称,可是农村农民的土地性质土地位置,面积从来没有改变过。
后来成立了人民公社.,农村以村大队为单位,可是农村农民的土地面积从来没有变更过,一直仍然是属于每个生产队这几十戶农民,以生产队为集体单位的土地性质,从来没有改变过。
包括现在农村的土地,国家搞建设开发征购农民的土地,仍然是按照农村各个生产队以集体为单位征购土地的,征购生产队土地的钱,仍然是农村各个生产队属于是那个生产队这几十户农民的,现在有实际人口进行平均分配的,作为农村大队现在的村委会是没有任何权利扣压各生产队农民土地的征地款权力的。
从新中国成立以后到现在的七十多年的过程中,国家也从来没有把农村农民的土地变更为国家所有,仍然是按照从解放后到现在以农村大队,生产队为集体单位的土地所有,土地属于是农村农民以生产队集体单位所有,农村农民的土地不属于是国家的土地。这就是农村的土地为什么属于集体所有的依椐和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