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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一段时间,河南一名37岁女法官因为其一起交通案件的判决结果引起当事男子不满,随后被男子杀害一案,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事件回顾:
时间回到2024年8月7日晚间,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在自家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电梯口,被一男子割伤颈部死亡,警方赶到之后发现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警方通过查询监控视频,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行凶者竟然是王佳佳法官所经办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原告党某某(男,50岁,河南漯河市郾城区居民,未婚)。
党某某并没有选择逃逸,随后警方在其家中将党某某抓获,男子应该也是觉得自己所做之事后果严重,自知难逃一死的命运,在家里已经提前服毒想自杀,后抢救了过来。
党某某为何行凶?事件起因
2024年4月4日,党某某骑两轮电动车与李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轻度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党某某左踝关节处、左腕关节处轻微损伤。
事后经过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小型客车司机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党某某无责任。
双方因为赔偿问题并没有达成和解,于是党某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18832.93元。
但是在审判的时候,因为党某某住院29天,实际上有14天并没有实际住院,于是判决就按照15天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最终赔偿金额为9384.89元。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引起了党某某的不满,所以其走了极端,直接在王佳佳法官居住的小区堵住了她,最终酿成悲剧,令人感到痛心又无奈。
网友热议:
网友表示,一个小小的交通事故,竟然付出两条人命,确实是值得反思,到底是什么环节出了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相关部门的警惕了。
网友表示,党志军行凶之后,已经意识到了自己会判死刑,所以选择了自杀,可见其行凶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有什么后果,但是他还是选择了走极端,希望这样的悲剧能够引起我们的反思。
朋友们,你们是如何看待这个报复性行凶的案件呢?
大家可以在评论区一起聊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