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问出这种问题来,说明对于我国的法律规定有着一定程度的了解,但并不是真正的完全了解。
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多年了,我来说说这个问题。
1.上述问题的由来很多事情都非空穴来风。题主所提问这个问题也是并非完全没有根据。
这个根据就是前一段时间公布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83条。根据该条的规定,具有十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其中第8种情形就规定为:8.自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日起满五年,且未发现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我们一直都知道执行非常困难,执行不来钱导致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也容易让被执行人永远翻不了身。
估计正是因为如此,强制执行法(草案)中做了这样的规定。
2.这种理解是对草案的误解首先,这只是一个草案,只是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的一个草案,并非正式颁布实施的法律条文,本身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在正式通过颁布施行之前,都随时有可能修改、修订的。
其次,即便真的通过了,也并非再过5年就不用还钱了这么简单。要想要终结执行,需要同时满足如下几个条件:
一是案件之前进入了执行程序,并且因为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终结本次进行程序。
二是终结本次进行程序以后,经过了5年的时间。这个起算的时间点,是终本的时间,而不是欠账的时间。
三是经过这5年的时间,依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就是说,在这5年之内,被执行人仍然没有执行的能力。
显然,这么规定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就是建立在被执行人一旦有能力就能主动报告、执行,以及法院能够尽职尽责查找财产的前提下。否则相关的规定目的难以实现,有些被执行人也会成为漏网之鱼。
根据目前正在实施的法律规定,只要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环节,这个债务就会跟着被执行人一辈子,即便他死后还可以继续执行遗产。
我们都知道诉讼有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申请执行有申请执行的时效,一般为两年。但是一旦申请执行立案以后,便再没有时效的规定了。
即便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了,被执行人也依然会被限制高消费,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中的钱也可以被继续冻结。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发现被执行人也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恢复执行。这个恢复执行可以由申请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进行。
而且即便被执行人去世了,只要债务没有还清,那么其遗产也将首先用来偿还债务,剩余的遗产才可以进行继承。
只有除根,否则到死也执不回来